当前位置: 首页 > 交通知识

国务院发文:修改道路运输条例,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

时间:2023-09-20     来源: 交通内参编辑部     作者:

近期,国务院对道路运输条例进行了修改,调整了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的罚款处罚。根据修改后的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如不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等或拒绝接受调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将受到罚款处罚,其中罚款数额或罚款起罚数额有所下调。

1. 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等罚款取消:修改后的道路运输条例取消了未按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等行为的罚款处罚。道路运输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无需再担心因未携带运输证等文件而受到罚款处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取消了罚款,仍然要求运输经营者遵守规定,确保必要的证件随车携带。

2. 拒绝接受调查罚款数额下调:修改后的条例对于拒绝调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调查的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罚。与以往相比,罚款数额或罚款起罚数额有所下调。这意味着,道路运输经营者如果拒绝接受调查,将面临较低的罚款数额。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对拒绝合作的行为不进行处罚,仍然要求运输经营者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有任何关于交通事故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欢迎评论区留言或私信小政哦。

交通内参【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诚聘交通调研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欢迎您加入。

交通运输调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