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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天津港集装箱货物生产作业时限 标准》《天津港散杂货生产作业时限标准》 的通知

时间:2023-09-08     来源: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口岸2023年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提高作业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天津港口岸营商环境,市港航管理局组织相关单位对2021年公布的《天津港集装箱货物生产作业时限标准(试行)》和2022年公布的《天津港件杂货生产作业时限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提升了部分服务环节的作业时效,同时新增散货类服务环节并规定其作业时效,形成了新版《天津港集装箱货物生产作业时限标准》和《天津港散杂货生产作业时限标准》(以下统称《标准》),《标准》自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自《标准》公开之日起,所有从事港口作业的码头、堆场、拖轮、理货企业及天津港引航中心,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并通过营业场所、企业网站等渠道公开《标准》。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协调配合,对照《标准》查找不足并及时整改,切实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全面优化港口营商环境。

  附件:1.《天津港集装箱货物生产作业时限标准》

        2.《天津港散杂货生产作业时限标准》

   

   

                               2023年9月6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gov.cn/ZWXX2900/TZGG2982/202309/t20230906_6398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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