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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德阳将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时间:2018-10-25     来源:      作者: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形成守信得益,失信受损的社会氛围,德阳市专门出台了《德阳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加强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行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

  截至目前,德阳市已发布2018年诚信红黑榜主体信息,涉及工业、环保、税务、建筑、海关等8个行业领域,其中,诚信红名单6类,涉及主体1189个,失信黑名单2类,涉及主体83个。接下来,德阳市相关部门还将在18个行业领域开展诚信评定、发布,以此提高广大市民诚信意识,引导市民将诚信作为立德修身的基本要求,进一步推动诚信文化建设,促进社会诚信水平提升。

  围绕重点领域率先发布红黑榜

  《方案》规定,将重点围绕司法执行、司法行政管理、企业经营、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依法纳税、劳动保障、工程建设、文化与旅游、价格管理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社会主体进行评价评议,率先建立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定期发布诚信红黑榜。

  市级诚信红黑榜集中发布工作,首先确定在市中级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18个部门展开。

  红黑榜主体的基本信息内容包括法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以及列入诚信红黑榜的事由。

  榜单公开发布但不超过三年

  据了解,诚信红黑榜采取统一发布与部门自行发布相结合的方式。一是在中国德阳网站信用建设专栏和信用德阳网站统一发布诚信红黑榜。二是部门自行发布。各行业主管部门是本领域诚信红黑榜发布的牵头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本部门所建网站上依法及时发布本行业内的诚信红黑榜,原则上每2个月发布不少于1次。

  有关社会主体对发布信息存在异议的,可以向认定部门提出信息异议申请。认定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容核查、信息处理。诚信红黑榜对外公开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省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和要求的除外。被列入诚信红榜的社会主体,如在对外公开期内出现违法违规或违诺失信等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发布认定部门提出并删除其诚信红榜上的信息。被列入诚信黑榜的社会主体,如在发布期内积极纠错,挽回社会影响并取得较大成效,可以申请提前结束发布其诚信黑榜信息,经认定部门审查等程序后,可以提前删除其诚信黑榜上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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