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1-31 来源: 重庆市交通局 作者:佚名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关于印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发电〔2022〕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2〕19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判2023年春运新形势
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新冠病毒感染纳入“乙类乙管”,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呈现新特点。
(一)旅客运输总量回升。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预计2023年春运客流规模总体呈快速恢复态势。预计2023年春运全市铁公水空客运量将达3009万人次,较2022年春运上升19%。其中,铁路运输客运量1040万人次、同比增长18%;道路运输客运量1400万人次、同比增长21.2%;水路运输客运量55万人次、同比降低30%;民航运输客运量514万人次、同比增长22%。
(二)运输结构持续调整。受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影响,跨省、中长途运输量将增加。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自驾车探亲、旅游比例和路网交通流量预计迎来大幅度增长。道路运输客流将持续向高速公路、铁路、民航分流,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任务艰巨,需提前做好应对工作。
(三)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感染风险高。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货运物流活动密集,人员交叉活动频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健康面临极大挑战,可能造成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导致人手不足,运力下降,运输保障可能面临不够及时有效的问题。
(四)运输安全压力大。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如管理不到位,2023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可能易发多发。春运期间正值冬季后期,渝东南、渝东北等部分高海拔区域,易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加之春节前后人流、车流剧增,交通安全压力突出。受恶劣天气影响,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封闭及部分航班延误或取消,造成旅客积压风险。
二、保障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出行
(一)切实保障出行畅通。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对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并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保障各类客运服务“应开尽开”。
(二)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可探索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政策,指导高校合理确定寒假放假时间,避峰错峰安排春季开学返校,应尽可能避免在春运期间开学,降低公众集中出行压力。可结合本地疫情高峰期研判情况,依法采取适当的临时性限制人员流动措施,引导公众尽量避免在疫情高峰时期出行。同时,应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研究出台春运期间中心城区错峰通行优化调整措施,通过电话、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畅通信息咨询渠道,方便公众及时查询了解有关防控信息,提前安排回家过年和返岗行程。
(三)加强运输组织。铁公水空等客运企业要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的原则做好运力供给,加强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运力保障。铁路运输要充分利用高铁输送能力,保证普速列车开行规模;公路、水路运输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农村区域等运力供给;民航运输要通过增加班次、调换机型等方式加强运力调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协同应对可能出现的客流大幅增长,做好夜间到达旅客疏运,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优化铁路站内换乘和民航中转服务,推进铁路、民航与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流程优化。客流压力较大的综合客运枢纽要建立跨部门指挥协调机制。
三、切实提高交通物流运行效率
(一)确保交通物流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全市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继续实施动态监测、督导调度、督办转办、“7×24小时”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信息公开和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不再查验货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严禁擅自限制船员上岸流动。
(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加强运力调度,做好应急准备,全力确保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和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畅通邮政快递和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满足人民群众网购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用品需要。
四、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二十条”“新十条”各项措施和“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实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政策,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有序运行。完善重要交通运营场所以及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出现规模性疫情等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工作场所不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隔离;发生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重要客运枢纽、客运线路、重点物流枢纽不停工、不停运。
(二)严格做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防护。督促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取消定期核酸检测要求,优先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人员在客运服务一线上岗,同时做好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尽可能减少社会面接触,倡导“两点一线”。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驾驶员上岗还应确保身体状况能胜任安全行车要求。
(三)加强乘客健康出行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特别是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引导公众持续提高防护意识,督促乘客旅行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五、切实强化春运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强化事前预防预警,督促企业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及隐患排查,提前开展公路养护检查和公路灾害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与春运工作。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动态监控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落实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固定班次、固定车辆要求。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违规载客;加强港口、码头、渡口管理,完善安全设施。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线路、设备的养护管理,加强运行实时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民航企业要严格执行规章标准和程序要求,加强运行控制,做好机务维修,确保飞行安全。
(四)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加强执法力量投入,重点围绕“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及时劝导和纠正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做好应急预报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运用手机信令、地图服务、搜索引擎、景区酒店预定等数据信息,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春运期间群众自驾出行态势,引导旅客错时错峰出行,避免旅客积压和道路拥堵。
(二)进一步强化保畅疏堵措施。公路管理部门要综合各类交通要素数据,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好通行服务信息采集和发布;全面梳理干线公路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安交巡警、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三)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疫情严重时原则上从业人员应“两点一线”,必要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转,尽量减少疫情对行业正常运转的影响。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医疗救助,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对不与社会面接触的感染者,若身体条件允许,可实行封闭运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各区县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应对,从最坏处着想、做最充分准备,结合实际制定并细化完善极端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疫情防控等各类应急预案。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该停就停、该关就关,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
七、加强春运服务保障
(一)优化乘客票务服务。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拓宽售票渠道,扩充互联网售票系统处理能力,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减少进站环节,方便群众快捷进站。做好人员安排,及时疏导排队积压旅客。班车客运等领域按照规定调整价格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因政策调整或交通运输企业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应当免费退票或采取措施解决乘客出行问题。
(二)加强路网运行服务。落实好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强化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置,避免收费站拥堵。加大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快速处置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尽快恢复交通。加强服务区停车管理和秩序维护,严防车辆倒灌主线引发事故。
(三)提升乘客候乘体验。持续改善候车服务条件,确保候车(船、机)室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并加强口罩、发热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视客流情况,及时增开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增配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快推进铁路、民航和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流程优化,切实提升乘客换乘效率。在重点场站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保障。着力改善旅客候车环境,提高交通场站卫生水平。
(四)做好重点群体服务。引导用工量大的企业合理确定开工息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对有集中运输需求的农民工、学生等,协调对接购票、包车、专列、包机等服务。积极会同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在客运场站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多元化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暖冬行动”等服务活动。着力落实和完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便利措施和设施,加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出行优待和儿童客票优惠政策公示并依法落实。
(五)持续推进企业纾困解难。用好减税降费政策,推进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发挥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资金作用,做好相关扶持政策配套或延续。积极回应交通运输经营者诉求和社会关切,确保行业持续稳定运行。
(六)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方式,提前发布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消费政策及出行服务信息等,引导公众加强个人防护、理性错峰出行。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的先进典型,切实加强对坚守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关心关怀,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做好职工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春运结束后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假。
八、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要充分认识2023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认真研判本地区春运趋势变化,统筹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春运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疾控、气象等多部门、多单位协作机制,提升多领域协同管理服务效能,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九、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春运期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强化春运情况调度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落实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铁路、民航、道路和水路运输等部门要每天按时向市交通局报送运输完成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上报。2023年2月17日前,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春运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将2023年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市交通局,市交通局梳理汇总后报送市政府。工作联系电话:
市交通局:89183109(上班时间)、89183000(节假日及夜间);
交通服务热线(24小时咨询及投诉):12345、12328;
重庆火车站(含重庆北站、重庆西站、沙坪坝站):61860131、61860372;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6715366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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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23年春运从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关于印发〈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发电〔2022〕2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2022〕19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力做好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判2023年春运新形势
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新冠病毒感染纳入“乙类乙管”,2023年春运疫情防控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面临新形势、呈现新特点。
(一)旅客运输总量回升。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加速释放,预计2023年春运客流规模总体呈快速恢复态势。预计2023年春运全市铁公水空客运量将达3009万人次,较2022年春运上升19%。其中,铁路运输客运量1040万人次、同比增长18%;道路运输客运量1400万人次、同比增长21.2%;水路运输客运量55万人次、同比降低30%;民航运输客运量514万人次、同比增长22%。
(二)运输结构持续调整。受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影响,跨省、中长途运输量将增加。高速公路继续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自驾车探亲、旅游比例和路网交通流量预计迎来大幅度增长。道路运输客流将持续向高速公路、铁路、民航分流,能源、粮食等重点物资及医疗、民生等物资运输任务艰巨,需提前做好应对工作。
(三)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感染风险高。春运期间人员流动、货运物流活动密集,人员交叉活动频繁,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健康面临极大挑战,可能造成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导致人手不足,运力下降,运输保障可能面临不够及时有效的问题。
(四)运输安全压力大。交通运输长期低负荷运行,设施设备和人员保障安全隐患增加,如管理不到位,2023年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可能易发多发。春运期间正值冬季后期,渝东南、渝东北等部分高海拔区域,易出现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加之春节前后人流、车流剧增,交通安全压力突出。受恶劣天气影响,可能导致高速公路封闭及部分航班延误或取消,造成旅客积压风险。
二、保障人民群众错峰有序出行
(一)切实保障出行畅通。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相关政策规定,科学精准执行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及“乙类乙管”各项措施,不再对乘客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对乘客测温,不得随意暂停或限制客运服务,不得随意限制车辆、船舶正常通行,严禁在公路上非法设置各类检查卡点、随意拦截车辆,并加快恢复已暂停的客运服务,保障各类客运服务“应开尽开”。
(二)积极引导错峰出行。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可探索实行弹性休假、错峰休假政策,指导高校合理确定寒假放假时间,避峰错峰安排春季开学返校,应尽可能避免在春运期间开学,降低公众集中出行压力。可结合本地疫情高峰期研判情况,依法采取适当的临时性限制人员流动措施,引导公众尽量避免在疫情高峰时期出行。同时,应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要,研究出台春运期间中心城区错峰通行优化调整措施,通过电话、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畅通信息咨询渠道,方便公众及时查询了解有关防控信息,提前安排回家过年和返岗行程。
(三)加强运输组织。铁公水空等客运企业要按照充足安排、按需启动、响应快速、应急有备的原则做好运力供给,加强热点区域、线路、时段的运力保障。铁路运输要充分利用高铁输送能力,保证普速列车开行规模;公路、水路运输要加强重要枢纽、重点水域、农村区域等运力供给;民航运输要通过增加班次、调换机型等方式加强运力调配。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衔接,协同应对可能出现的客流大幅增长,做好夜间到达旅客疏运,畅通出行“最后一公里”。优化铁路站内换乘和民航中转服务,推进铁路、民航与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流程优化。客流压力较大的综合客运枢纽要建立跨部门指挥协调机制。
三、切实提高交通物流运行效率
(一)确保交通物流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全市各级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优化政策。继续实施动态监测、督导调度、督办转办、“7×24小时”值班值守、一事一协调、信息公开和典型问题通报等制度,确保交通物流畅通高效。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不再查验货车司机、船员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对跨区域流动货车司机开展落地检。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严禁以任何形式限制运输服务,严禁擅自限制船员上岸流动。
(二)保障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加强运力调度,做好应急准备,全力确保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和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畅通邮政快递和城乡配送末端“微循环”,满足人民群众网购医疗物资和生产生活用品需要。
四、科学精准做好春运疫情防控
(一)优化落实春运疫情防控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二十条”“新十条”各项措施和“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实施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政策,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有序运行。完善重要交通运营场所以及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出现规模性疫情等应急预案。交通运输经营服务单位出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工作场所不封控,同工作场所人员不隔离;发生突发规模性疫情时,及时启用关键岗位预备队,必要时可实施轮岗备岗制度,进行封闭管理,确保重要客运枢纽、客运线路、重点物流枢纽不停工、不停运。
(二)严格做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防护。督促落实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有关防控要求,取消定期核酸检测要求,优先保障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原则上不安排未完成疫苗加强接种人员在客运服务一线上岗,同时做好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尽可能减少社会面接触,倡导“两点一线”。对出现症状已超过7天或者症状消失的,可在严格个人防护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驾驶员上岗还应确保身体状况能胜任安全行车要求。
(三)加强乘客健康出行宣传引导。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公众特别是患有基础疾病的老年人及孕妇、儿童等人员,在春运期间理性出行、错峰出行。引导公众持续提高防护意识,督促乘客旅行途中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减少聚集,坚持勤洗手、咳嗽礼仪、保持人际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
五、切实强化春运安全监管
(一)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安全隐患。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工具长期停运或低频运行、驾驶员技能生疏可能导致的安全隐患,强化事前预防预警,督促企业全面开展检查维护及隐患排查,提前开展公路养护检查和公路灾害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公路安全隐患。严禁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设施设备投入春运,严禁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与春运工作。
(三)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24小时动态监控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落实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固定班次、固定车辆要求。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船舶“带病营运”、违规载客;加强港口、码头、渡口管理,完善安全设施。铁路运输企业要加强对线路、设备的养护管理,加强运行实时监控和现场安全管理。民航企业要严格执行规章标准和程序要求,加强运行控制,做好机务维修,确保飞行安全。
(四)强化重点环节安全管理。加强执法力量投入,重点围绕“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加大对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非法营运、客车违规异地经营、脱离动态监控经营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及时劝导和纠正客运车辆超员、货车和农用车非法载人、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做好应急预报工作。市级有关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要与气象部门建立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通过多种途径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运用手机信令、地图服务、搜索引擎、景区酒店预定等数据信息,加强大数据分析,研判春运期间群众自驾出行态势,引导旅客错时错峰出行,避免旅客积压和道路拥堵。
(二)进一步强化保畅疏堵措施。公路管理部门要综合各类交通要素数据,加强路网运行监测,做好通行服务信息采集和发布;全面梳理干线公路易堵、易发生事故的路段和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和分流绕行预案。公安交巡警、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快速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三)防范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状况报告制度、关键岗位轮岗备岗制度,疫情严重时原则上从业人员应“两点一线”,必要时安排预备队进驻轮转,尽量减少疫情对行业正常运转的影响。加强对已感染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和医疗救助,帮助其早日康复和返岗。对不与社会面接触的感染者,若身体条件允许,可实行封闭运行,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各区县政府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应对,从最坏处着想、做最充分准备,结合实际制定并细化完善极端恶劣天气、设备故障、客流激增、延误晚点、疫情防控等各类应急预案。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时该停就停、该关就关,坚决杜绝涉险运输、冒险作业。
七、加强春运服务保障
(一)优化乘客票务服务。各交通运输企业要拓宽售票渠道,扩充互联网售票系统处理能力,遏制恶意抢票和倒票行为。推广自助实名制核验通道,减少进站环节,方便群众快捷进站。做好人员安排,及时疏导排队积压旅客。班车客运等领域按照规定调整价格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因政策调整或交通运输企业原因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应当免费退票或采取措施解决乘客出行问题。
(二)加强路网运行服务。落实好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收费站通行管理,强化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运行监测和异常情况处置,避免收费站拥堵。加大高速公路救援力量配备,快速处置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尽快恢复交通。加强服务区停车管理和秩序维护,严防车辆倒灌主线引发事故。
(三)提升乘客候乘体验。持续改善候车服务条件,确保候车(船、机)室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并加强口罩、发热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视客流情况,及时增开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增配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加快推进铁路、民航和城市轨道交通安检流程优化,切实提升乘客换乘效率。在重点场站设立爱心通道、母婴哺乳区、老幼病残孕旅客候车室和医疗服务点,做好餐饮热水供应等基本服务保障。着力改善旅客候车环境,提高交通场站卫生水平。
(四)做好重点群体服务。引导用工量大的企业合理确定开工息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对有集中运输需求的农民工、学生等,协调对接购票、包车、专列、包机等服务。积极会同工会、共青团组织等,在客运场站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多元化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暖冬行动”等服务活动。着力落实和完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便利措施和设施,加强军人、消防救援人员、“三属”出行优待和儿童客票优惠政策公示并依法落实。
(五)持续推进企业纾困解难。用好减税降费政策,推进各项助企纾困政策落地落实。发挥好中央农村客运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资金作用,做好相关扶持政策配套或延续。积极回应交通运输经营者诉求和社会关切,确保行业持续稳定运行。
(六)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利用微博、微信、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方式,提前发布春节期间文化旅游消费政策及出行服务信息等,引导公众加强个人防护、理性错峰出行。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的先进典型,切实加强对坚守春运一线干部职工的关心关怀,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做好职工生活服务和福利保障。春运结束后要通过调休、补休等方式,保障假期在岗干部职工休假。
八、加强春运工作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要充分认识2023年春运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认真研判本地区春运趋势变化,统筹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春运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疾控、气象等多部门、多单位协作机制,提升多领域协同管理服务效能,按照满足群众出行需求、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提供安全便捷服务的原则,统筹做好各项工作。
九、切实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
春运期间,各区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实行“7×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强化春运情况调度和相关数据统计分析,落实专人负责春运统计工作。铁路、民航、道路和水路运输等部门要每天按时向市交通局报送运输完成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和重大问题要严格按照程序及时上报。2023年2月17日前,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春运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将2023年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市交通局,市交通局梳理汇总后报送市政府。工作联系电话:
市交通局:89183109(上班时间)、89183000(节假日及夜间);
交通服务热线(24小时咨询及投诉):12345、12328;
重庆火车站(含重庆北站、重庆西站、沙坪坝站):61860131、61860372;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67153666。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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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交通网络信息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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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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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申请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运输信息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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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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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是合法合规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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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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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调查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运输调查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yssyfz.org.cn/show-12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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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调查员授权使用交通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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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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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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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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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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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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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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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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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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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人员在总部开具介绍信,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个调研员可申请领取5张免费介绍信,5张之后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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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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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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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反映人民群众对司法建设的建议性意见,发布最近发生的各类经典案例的相关资讯和经典案例分析,发布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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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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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交通调研员需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地市级1800元/年,省级3600元/年,全国级120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费300元。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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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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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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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交通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交通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交通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与监测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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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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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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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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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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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可能无法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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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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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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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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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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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咱们的专兼职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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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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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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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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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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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联合机构,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组成,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以独立法人身份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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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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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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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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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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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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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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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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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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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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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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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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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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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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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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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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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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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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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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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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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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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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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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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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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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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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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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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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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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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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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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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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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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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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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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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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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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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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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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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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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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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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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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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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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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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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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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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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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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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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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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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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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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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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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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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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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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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