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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执法大队开展货运源头企业治超整治行动

时间:2023-01-06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聚合力、抓源头、出重拳

  石河子执法大队开展货运源头企业治超整治行动

   

  为汲取超限超载车辆发生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工作,依法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装载行为,2023年1月3日,昌吉执法支队石河子执法大队针对管辖路段内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际,联合沙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石河子交警支队紫泥泉大队、沙湾市东湾镇派出所等部门,共同对沙湾市宏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沙湾市宝英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沙湾市永宏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货源头企业进行了约谈,源头企业代表、各执法单位负责人12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近期超限超载治理情况进行了通报,昌吉执法支队石河子执法大队负责人宣读了超限超载运输整治工作方案,讲解了治理超限超载法律法规,阐述了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性。会议强调,货运源头企业是合法装载责任主体,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规定履行源头治超法定职责,从源头上预防杜绝超限超载行为。

  参会执法部门达成共识,将进一步完善联合治超工作机制,不定期开展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路面治理、源头管控等措施,形成治超合力,强化对货运源头企业监管,落实“一超四罚”。同时,昌吉执法支队石河子执法大队与沙湾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善了案件移交的具体流程,实现了跨行政区域管辖货源源头企业,为今后切实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奠定了良好基础。

  (昌吉执法支队石河子执法大队  马旭东)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yxfc/202301/37f0068f60e342b2903fe264411b40e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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