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出租车行业红黑榜名单出炉
时间:2018-10-16 来源: 作者:乐清出租车行业执行红黑榜管理制度,适用于出租车和出租车从业人员。 昨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公布第一期红黑榜。通过一个月的运管视频监控抽查、暗访、路面稽查、企业评分、乘客满意度评价等方式,红榜名单出炉,列入红榜的100名文明驾驶员,每人奖励1000元。
夺得红榜第1名的是出租车浙CET823司机朱知桂。当电话里得知自己位居榜首,朱师傅笑出了声。他和记者说很惊喜、很意外,这是对自己工作的一种肯定,激励自己做得更好。朱师傅是虹桥人,开出租车10来年,他感慨作为穷人家的孩子,深知赚钱不易,自己文化水平也不高,可是在这些年的经营中,他一直遵循诚信二字,不多要乘客一分钱。面对一些乘客不打表的要求,他还是按下计价器,表上是多少就收多少。在他看来,按表收费,才能让出租车行业更好地运营下去。
红榜第2名是出租车浙CET825司机孙礼品。他是安徽人,来乐清开出租出6年。
他觉得打表是文明运营的第一步,司机一定要向不文明行为说不,这样有利于建立司机与乘客之间的信任感,而出租车专项整治正是一个契机,给出租车行业一条出路。对于这次被列入红榜,他难掩激动心情。他坦言,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需要慢慢改善,希望每一次做自己车的乘客都能有一个舒心的体验。
据市道路运输管理执法人员介绍,出租车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好,安全经营,无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等,同时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并受到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者主流媒体公开表彰表扬的列入红榜。
在公布红榜名单的同时,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还公布了黑榜名单。在运营中哪些行为会被列入黑榜?据介绍,出租车从业人员不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乘车的,启用待租标志后拒载的,主动揽客、甩客或营运途中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断服务的,不按乘客要求或者合理路线行驶的,在运营服务中存在其它侵害乘客合法权益行为等,都会被列入黑榜。
第1期黑是整治以来被处罚曝光的驾驶员。执法人员提醒:年度信用考核被扣满二十分的,从业人员要重新进行从业资格考试;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行业,同时向社会曝光。
出租车浙CET180司机徐少山因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罚款1600元,被列入黑榜。昨日,记者电话联系徐少山,他不愿多说。
因为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被罚款800元被列入黑榜的出租车浙CET900司机张桂芳的告诉记者,那次因为大意忘记开计价器,这次处罚也是给自己一个教训,但是在他看来,除了司机做到打表外,乘客也要按表付费。有时打表11元,乘客就给10元,有时去虹桥、柳市,很多乘客都不愿意打表。张桂芳说,这时让人很无奈,不知如何是好。
同时,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执法人员也希望市民发现红榜人员有不文明行为可以拨打运管电话:62596520或乐清日报社新闻热线61116222进行监督。
红榜
序号 公司 车号 驾驶员
1华冠 浙CET823朱知桂
2 华冠 浙CET823 陈金荣
3 华冠 浙CET825 孙礼品
4 华冠 浙CET825 郭志伟
5 顺驰 浙CET826 干德利
6 顺驰 浙CET826 戴太飞
7 顺驰 浙CET917 陈永林
8 顺驰 浙CET917 刘冬林
9 华冠 浙CET236 赵学洪
10 华冠 浙CET236 夏新华
11 华冠 浙CET491 丁井宝
12 华冠 浙CET491 孔凯
13 交通 浙CET134 吕解放
14 交通 浙CET134 尹修华
15 交通 浙CET265 江胜武
16 交通 浙CET265 韩贤富
17 交通 浙CET288 张勇
18 交通 浙CET338 刘金有
19 交通 浙CET338 朱明月
20 交通 浙CET381 舒立海
21 顺驰 浙CET278 陈风华
22 顺驰 浙CET650 陈邦学
23 顺驰 浙CET826 穆继法
24 华冠 浙CET429 王永
25 顺驰 浙CET906 黄松全
26 顺驰 浙CET353 朱志敏
27 华冠 浙CET487 张俊友
28 华冠 浙CET487 范孝旺
29 交通 浙CET812 翟学新
30 顺驰 浙CET278 王联西
31 华冠 浙CET136 李坤
32 华冠 浙CET219 顾洋
33 华冠 浙CET219 张道玲
34 华冠 浙CLT114 钱少东
35 金通 浙CET850 孙垒
36 金通 浙CET850 于保真
37 顺驰 浙CET353 朱志伟
38 顺驰 浙CET906 王胜
39 华冠 浙CET899 陈登标
40 华冠 浙CET899 陈灯光
41 华冠 浙CET038 张寿成
42 华冠 浙CET038 曹令安
43 华冠 浙CET077 李胜国
44 华冠 浙CET136 陈家泉
45 华冠 浙CET197 陈明春
46 华冠 浙CET361 王玉峰
47 华冠 浙CET361 张赛赛
48 华冠 浙CLT040 燕保民
49 华冠 浙CLT040 邓书雷
50 交通 浙CET211 赵锦功
51 交通 浙CET211 韩全刚
52 交通 浙CLT075 肖玉春
53 交通 浙CLT075 徐凯
54 交通 浙CET301 周运伟
55 交通 浙CET301 张国荣
56 金通 浙CET198 徐麟
57 金通 浙CET898 李陶甠
58 交通 浙CET506 江卫东
59 交通 浙CET506 张辉
60 顺驰 浙CET879 李东
61 顺驰 浙CET879 燕保成
62 顺驰 浙CET150 李德收
63 顺驰 浙CET150 任荣
64 顺驰 浙CET208 尹建禹
65 顺驰 浙CET208 王东洋
66 华冠 浙CET293 施良升
67 华冠 浙CET197 陈小平
68 华冠 浙CLT027 张夫根
69 华冠 浙CLT027 郭志军
70 交通 浙CET680 刘传金
71 交通 浙CET680 张鹏
72 交通 浙CET680 曹石头
73 华冠 浙CET293 张小红
74 顺驰 浙CET319 梅超
75 金通 浙CET627 司成飞
76 金通 浙CET627 何建君
77 华冠 浙CET665 夏中大
78 华冠 浙CET665 夏中文
79 顺驰 浙CET319 董超
80 华冠 浙CET212 苏琼
81 华冠 浙CET212 杨新方
82 顺驰 浙CET562 耿殿才
83 顺驰 浙CET562 耿电友
84 顺驰 浙CET987 曹迪姿
85 华冠 浙CET478 马圣起
86 华冠 浙CET478 尹先龙
87 华冠 浙CET766 张家石
88 华冠 浙CET766 张帅
89 华冠 浙CET810 杨志
90 华冠 浙CET810 梅凤云
91 华冠 浙CET920 陈洪胜
92 交通 浙CLT028 朱树才
93 交通 浙CLT028 李庆丰
94 交通 浙CET700 沈文群
95 交通 浙CET700 张玉明
96 金通 浙CET560 胡理成
97 金通 浙CET560 秦玉英
98 顺驰 浙CET987 曹亚楠
99 顺驰 浙CET486 丁正安
100 顺驰 浙CET651 秦合同
黑榜
序号 车牌号 案由 当事人 案发日期 案件状态 罚款总额
1 浙C.ET578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经乘客同意拼载 田永健2018年08月24日16点47分 待发违法通知书 300.00
2 浙C.ET873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收取运费超过计价器明示金额 管从仕 2018年09月26日 09点25分 待发处罚决定 300.00
3 浙C.ET331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张生法 2018年09月26日 09点25分 待发处罚决定 800.00
4 浙C.ET477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郭龙保 2018年09月15日 16点41分 待发处罚决定 800.00
5 浙C.ET459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尹四成 2018年09月21日 19点30分 已归档 300.00
6 浙C.ET300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狄玉峰 2018年09月22日 06点49分 待发处罚决定 1600.00
7 浙C.ET335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 于保才 2018年09月25日 13点12分 已归档 300.00
8 浙C.BT323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异地驻点营运 李志远 2018年09月27日 09点50分 待发违法通知书 300.00
9 浙C.ET171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收取运费超过计价器明示金额 孙之军 2018年09月24日 18点20分 已归档 300.00
10 浙C.BT101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异地驻点营运 胡波 2018年09月27日 09点18分 待发处罚决定 300.00
11 浙C.ET900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张桂芳 2018年09月25日 20点06分 已归档 800.00
12 浙C.ET915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收取运费超过计价器明示金额 张全领 2018年09月22日 09点25分 已归档 1000.00
13 浙C.ET123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侯红亮 2018年09月21日 20点15分 已归档 300.00
14 浙C.ET518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冯陆海 2018年09月15日 23点50分 已归档 800.00
15 浙C.ET009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收取运费超过计价器明示金额 刘振卫 2018年09月14日 10点23分 已归档 300.00
16 浙C.ET538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李佩谦 2018年09月25日 20点49分 已归档 800.00
17 浙C.ET999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滕长征 2018年09月25日 20点31分 已归档 800.00
18 浙C.ET342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王守全 2018年09月03日 10点35分 已归档 800.00
19 浙C.ET805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李民春 2018年09月16日 16点50分 已归档 800.00
20 浙C.ET001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盛修荣 2018年09月05日 10点15分 已归档 300.00
21 浙C.ET809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 林邦华 2018年09月13日 11点50分 待发处罚决定 300.00
22 浙C.ET756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张产量 2018年09月15日 15点30分 已归档 300.00
23 浙C.LT105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收取运费超过计价器明示金额 李志全 2018年09月12日 16点38分 待发处罚决定 800.00
24 浙C.ET180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徐少山 2018年09月18日 09点43分 已归档 300.00
25 浙C.ET296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龚一云 2018年09月18日 09点22分 已归档 800.00
26 浙C.ET744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谷宗春 2018年09月08日 13点05分 已归档 800.00
27 浙C.ET603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聂守安 2018年09月15日 15点30分 已归档 300.00
28 浙C.ET896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路通 2018年09月17日 17点28分 已归档 800.00
29 浙C.ET496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马修增 2018年09月18日 19点31分 已归档 800.00
30 浙C.LT076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 彭艳 2018年09月06日 11点00分 已归档 200.00
31 浙C.LT035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杨化杰 2018年09月16日 17点15分 已归档 800.00
32 浙C.LT135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张明清 2018年09月06日 09点45分 已归档 800.00
33 浙C.ET405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潘春球 2018年09月06日 09点02分 已归档 800.00
34 浙C.ET583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张彪 2018年09月08日 20点20分 已归档 800.00
35 浙C.ET797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收取运费超过计价器明示金额 张道信 2018年08月26日 06点00分 已归档 300.00
36 浙C.LT029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吴金侠 2018年09月09日 15点30分 已归档 800.00
37 浙C.ET960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持经注册的从业资格证上岗 王超 2018年09月10日 09点40分 已归档 300.00
38 浙C.ET187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马腾飞 2018年09月03日 10点10分 已归档 300.00
39 浙C.LT067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郑桂明 2018年09月10日 16点23分 已归档 800.00
40 浙C.ET479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陈朝金 2018年09月10日 10点11分 已归档 800.00
41 浙C.ET227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持经注册的从业资格证上岗 张洪艳 2018年09月10日 19点30分 已归档 300.00
42 浙C.ET180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徐少山 2018年09月06日 10点29分 已归档 1600.00
43 浙C.ET376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龚少强 2018年09月07日 14点50分 已归档 800.00
44 浙C.ET690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显示空车时拒绝载客 邓学继 2018年09月03日 21点55分 已归档 1000.00
45 浙C.ET205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杨道山 2018年09月04日 19点30分 已归档 800.00
46 浙C.ET336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郭祖合 2018年09月04日 19点30分 已归档 300.00
47 浙C.ET377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李树生 2018年09月06日 10点20分 已归档 800.00
48 浙C.ET238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孙元起 2018年08月30日 13点00分 已归档 300.00
49 浙C.ET035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董洋 2018年09月04日 19点50分 已归档 300.00
50 浙C.ET370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彭成钱 2018年09月04日 19点15分 已归档 300.00
51 浙C.ET776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宋向阳 2018年09月04日 19点30分 已归档 800.00
52 浙C.ET394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韩全海 2018年09月05日 09点18分 已归档 800.00
53 浙C.ET207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蔡德林 2018年09月03日 09点47分 已归档 800.00
54 浙C.LT033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孙义魁 2018年09月04日 19点27分 已归档 800.00
55 浙C.ET806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客运出租汽车计价器 李新华 2018年09月04日 00点02分 已归档 800.00
56 浙C.ET057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周宗平 2018年09月03日 09点30分 已归档 300.00
57 浙C.LT060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持经注册的从业资格证上岗 任良权 2018年08月28日 09点00分 已归档 300.00
58 浙C.LT079 客运出租汽车驾驶人员未在车辆醒目位置放置服务监督标志 程旺根 2018年09月03日 09点20分 已归档 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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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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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交通调研员需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地市级1800元/年,省级3600元/年,全国级120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费300元。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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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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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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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交通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交通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交通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与监测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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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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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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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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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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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可能无法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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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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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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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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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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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咱们的专兼职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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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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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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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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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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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联合机构,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组成,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以独立法人身份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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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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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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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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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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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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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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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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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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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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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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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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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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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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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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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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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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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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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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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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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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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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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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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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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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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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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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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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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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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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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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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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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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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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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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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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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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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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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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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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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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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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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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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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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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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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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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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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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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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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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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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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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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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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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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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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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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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