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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天津市交通运输相关从业资格考试防疫与安全须知的通知

时间:2022-10-21     来源: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形势,抓细抓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天津市交通运输相关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根据我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部署,提醒各位考生务必做好如下事项。

  一、申报健康信息

  (一)考生于考前7天,使用手机下载“天津数字防疫 APP”,在“一屏通行”中申领“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须至少于考前7天,下载并打印 “个人健康承诺书”(附件1)和“流行病学调查表”(附件2),考前7天起实时监测本人健康状况,并按规定每日如实记录填写“个人健康承诺书”,考试当日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入场时同时提交。

  (三)考生于考前2天,扫描“个人健康承诺书”中“职业资格考试入场码”,在线填写流行病学调查小程序,签字提交后生成“入场核验码”,请考生务必截图保存,入场时使用。

  (四)外省来、返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市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执行有关要求。

  

  

  

  二、参加考试要求

  (一)考前7天始终在津且可以自由流动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天津市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前7天具有天津以外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按照本市要求履行报备手续后,持考前72小时内两次核酸阴性证明(第二次为考前24小时内天津市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两次间隔须超过24小时)参加考试。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

  1.近14天内有港台地区、境外旅行史和居住史;

  2.近7天有澳门地区旅居史;

  3.近7天有境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境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

  4.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

  5.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6.为应隔离管控人员或处于隔离管控期间;

  7.为应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处于居家健康监测期间;

  8.为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同住人员;

  9.近7天出现发热(体温≥37.3℃),呼吸道可疑症状(如干咳、咽痛),乏力,腹泻,新发咽干、咽痒、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者,尚未经医疗机构鉴诊的人员;

  10.为离开风险区域、重点疫情地区未满10日的人员;

  11.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

  1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非绿卡”;

  13.为解除集中隔离未满7日的人员;

  14.为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且脱离岗位未满7天。

  三、遵守考试规定

  (一)进入考点所需的证件、材料

  1.考生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

  3.实时天津健康码“绿码”;

  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

  5.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码(已接种疫苗考生,凭有效电子标识或纸质接种证明参加考试;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疫苗考生,在现场进行登记后参加考试);

  6.本人填写并签字的“个人健康承诺书”和“流行病学调查表”;

  7.规定时效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

  8.“入场核验码”截图。

  (二)考试当日入场要求

  1.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疫苗接种码”或疫苗接种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场核验码”。

  3.经查验“天津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当日更新),有“疫苗接种码”或疫苗接种证明(如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人员须在现场登记),体温<37.3℃,且“入场核验码”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

  4.近7天出现发热(体温≥37.3℃),呼吸道可疑症状(如干咳、咽痛),乏力,腹泻,新发咽干、咽痒、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者,需提供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诊断证明后,可入场参加考试。

  5.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满7天还需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及解除隔离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入场参加考试。

  6.进入考场时,上交已填写且本人签字的《健康承诺书》和《流调表》。

  四、主动健康追溯

  (一)所有考生均须进行考后7天健康监测。如有发热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等异常的,应及时就医排除新冠肺炎,必须通过邮箱如实上报异常情况(①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确诊为新冠肺炎;②有发热等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③其他情况)。

  (二)在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当日及隔日(采样间隔满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并将核酸检测报告电子版通过邮箱及时反馈。

  邮箱地址:szptzxaqgl@tj.gov.cn

  五、温馨提示

  (一)健康监测与流调小程序及《流调表》事关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安全,请考生高度重视,如实、按时填报,如有变化应及时更新,避免影响疫情防控工作。

  (二)考生应自觉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聚集,做到非必要不前往国(境)外及国内疫情低中高风险地区。天津本地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离津。外省市来津考生,要提前了解来津、离津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出行和食宿,入住酒店应选择单人单间。

  各地疫情防控措施参见“中国政府网”小程序“疫情服务”或查询网址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

  (三)考生可通过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全国核酸检测机构、各地疫情风险等级等信息。

  (四)请考生按要求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确保考试入场前查询到检测结果,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五)考生应提前准备符合防护要求的医用口罩,不得使用带呼吸阀口罩及一般性装饰口罩(倡导佩戴N95口罩)。进入考点后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前,除核验身份外,考生需全程按照标准佩戴口罩。

  (六)天津市交通运输相关从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本市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不排除因疫情原因停考的情况),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http://jtys.tj.gov.cn/)发布的通知或考点的电话及短信通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病情、旅居史、接触史等信息,以及拒不佩戴口罩等不配合考场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特此通知

  

  咨询电话:022-85682084、85682089

  

                                          天津市交通运输职业资格中心

                                                2022年10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j.gov.cn/ZWXX2900/TZGG2982/202210/t20221020_60140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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