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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实施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

时间:2022-10-18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粤交综运字〔2022〕48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实施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实施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粤府〔2022〕81号)转发给你们,请将有关政策传达至辖内道路运输企业,支持企业纾困发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0月13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实施车辆车船税具体适用税额的通知.ofd

  粤府【2022】81号.pdf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tzgg/content/post_4028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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