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示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情况的通知

时间:2022-10-0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社会公众:

  依据《行政许可法》《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近期我厅组织专家对申请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企业申报信息和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信息可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监理企业资质申报信息公示”模块中查看https://glxy.mot.gov.cn/publicity/index.do)。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至2022年9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对企业申报信息中的虚假内容向我厅举报,逾期不予受理(邮寄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为便于核查,举报材料应内容具体,注明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签署真实姓名。对于查实的弄虚作假企业,我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企业如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请于9月29日前,登录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监理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模块提交陈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地质局南街68号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邮政编码:010020,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0471-6969040

  电子邮箱:nmgjtjsc@126.com

  附件: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xlsx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jtyst.nmg.gov.cn/zwgk/tfwj/202209/t20220927_2141690.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