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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景县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 首次执行涉恶案件公诉人出庭保护任务

时间:2018-08-07     来源:      作者:

   人民交通讯(记者耿值 孙洪喜 通讯员明向东) 2018年7月24日上午10时20分,两名公诉人在两名法警的护送下,步入审判大厅入座公诉人坐席,两名法警在公诉人两侧站立,随时关注庭审现场,随着景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审判长敲响手中的法槌,由景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吴某某等三名涉嫌寻衅滋事的涉恶案件在景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此案是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由景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个涉恶案件,庭审现场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到场观摩,进行现场监督、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在接到公诉部的用警申请后,法警大队迅速制定了详细出庭保护预案,从护送公诉人进入审判大厅到庭审现场在到庭审结束返回检察院整个过程均由法警全程护送陪同,参予庭审,随时保护公诉人、卷宗及设备的安全,维护诉讼秩序,庭审现场两名法警分别站立在公诉人两侧,高度警觉地观察庭审现场及周围环境,防范突发状况和意外事件,将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到了实处。

  

  景县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保护公诉人出庭预案》规定,在重大刑事、涉黑、涉恶案件审查、出庭公诉过程中,司法警察必须全程对公诉人实行跟踪保护,承担贴身防卫和开庭值勤的职责,严格保护公诉人人身安全。尤其是公诉人在对重大和特大涉黑、涉恶案件出庭公诉时,法警应保持高度警惕,如遇不法分子围攻、辱骂、殴打和伤害,应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公诉人安全。目前,该院已与法院就检察院法警亮相法庭对公诉人进行保护达成共识:开庭时两院司法警察共同担任安全保卫任务,随时观察和处理可能会发生的各种情况,避免公诉人和被告人亲属的直接接触,保护公诉人的人身安全,维护好庭审秩序,确保庭审过程安全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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