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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执法支队紧扣“三个重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22-07-12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杜绝酒驾醉驾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关于进一步强化局系统法纪意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的通知》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规矩意识、法制意识、自律意识,杜绝侥幸心理,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维护党员干部队伍良好形象。近日,昌吉执法支队紧扣“三个重点”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深化作风纪律整顿,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加强干部职工警示教育

  昌吉执法支队组织召开“拒绝酒驾 平安出行”专题警示教育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纪法规,典型案例分析,在支队范围内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和《“禁酒”承诺书》承诺书,通过组织观看“反面教材+警示教育短片”,开展《抵制“酒驾醉驾”交通安全知识测试》,向支队干部职工普及“酒驾”“醉驾”交通安全知识,让广大干部职工对“酒驾”“醉驾”界定标准、处罚规定有了深入了解,认清违规饮酒对个人、家庭、单位的深渊危害,牢固树立职工“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切实增强了职工的纪法意识和敬畏之心,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常态化开展岗前酒精检测工作

  为加强队伍管理,严禁上班期间存在“酒驾”“醉驾”情况,昌吉执法支队给各基层执法大队配备酒精检测仪,对一线干部职工全面启动岗前酒精检测工作,严防酒后上岗。此举强化了干部职工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切实筑牢思想防线,做到令行禁止,杜绝工作日饮酒及酒驾醉驾现象发生。

  开展重要节点专项监督

  昌吉执法支队党委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室干部职工对各基层大队、各职能科室进行突击监督检查,严查工作期间饮酒行为。同时将监督整改目标着眼于追溯“酒驾”“醉驾”行为背后的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释放支队党委对涉酒问题的“零容忍”态度,体现支队党委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的高压态势。

  在今后的工作中,昌吉执法支队将持续发力,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切实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酒驾”“醉驾”问题的严重危害,提高自身思想认识、增强纪法观念,养成“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的良好习惯,全力维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昌吉执法支队 于超燕)

   


原文链接:http://jtyst.xinjiang.gov.cn/xjjtysj/yxfc/202207/26533988547f492eadd301e3cee68d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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