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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本溪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6-21     来源: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本溪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咨询服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明确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一般养护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有关事宜的通知》(辽交发展建养 [2022]227号)的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招标人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溪市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路面154.7公里/8项,拆除重建桥梁工程1334.4米/32座,维修险桥8座及水毁恢复工程等养护工程的第三方咨询服务。

  招标范围:2022年本溪市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第三方检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检测服务期: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10月31日,共108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合同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国内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或乙级以上试验检测资质,并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资质认定证书。

  企业业绩

  近3年内(2019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1项受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委托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项目。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道桥或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部颁发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5 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 (并在本单位交纳保险)。

  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道桥或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部颁发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5 年及以上检测工作经验。 (并在本单位交纳保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得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和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更换情形,招标人将按合同专用条款的有关规定对中标人进行处理。并按照信用评价管理规定,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行为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17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28日17时00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限公告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登录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TeQiUx-HigwLe6JXwRVsiQ ,提取码:ib9f)免费获取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百度网盘(链接同上)动态,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9万元。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7月8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应于当日8:0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一楼开标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除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交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系统打印且具有社保部门印章的授权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5.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上发布。

  5.6本项目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开标记录表将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发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l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本溪市)(http://ggzyjy.benxi.gov.cn/)网站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七、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电 话:024-42818180

  招 标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号

  联 系 人:赵先生、孟先生

  电 话:024-4719702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谭宏伟、李阳

  联系电话:024-83733449-87/13591699877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210013 700080 5251 8656

  代理邮箱:871134639@qq.com


原文链接:http://jtt.ln.gov.cn/fw/zbgg/202206/t20220617_4598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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