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27 来源: 重庆市交通局 作者:佚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持续促进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共同制定了《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2022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
“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国实施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效提升了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加大交通安全整治力度,净化了道路通行秩序。“十四五”期,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快速推进、高密度公路网加速形成,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持续大幅度增长,多样化、高强度出行需求将给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促进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路警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推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促进交通秩序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职责分工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联合公安部门对事故易发多发点段进行评估,从人、车、路、环境、管理等方面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详细分析事故成因,从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促进规范行车秩序等方面,研究制定优化公路安全通行环境的实施计划,并提请当地政府统筹解决整治工作遇到的问题。对情况较为复杂、治理难度较大的重点路段,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实地勘察,实行“一点一方案”、“一路一设计”,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并予以实施。在整治实施之前,设置预警、提示等临时设施,及时告知社会,降低安全风险。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工作。各地公安部门加强对辖区公路交通事故情况的研判分析,梳理排查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从加强公路通行秩序管理、强化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加大公安交管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力度等方面,研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的治理措施并实施。重点加大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勤联动,协同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三、主要任务
(一)高速公路。
1.精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护栏连接过渡。鼓励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结合交通安全实际,提升路侧护栏、出口分流端缓冲设施的防护能力,完善迎交通流护栏端头安全处理。对建成较早的高速公路开展针对性调查,结合交通事故数据及原因分析,科学评估中央分隔带护栏与现状交通运行、防护需求适应情况,特别是碰撞中央分隔带护栏事故多发、运营期交通运行状况变化较大、大型车辆交通量增长较快等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适应性不足、确需升级改造的,要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护栏改造方案。要结合高速公路改扩建、养护工程,分类、分批、分期推进中央分隔带护栏提质升级。护栏改造期间,要切实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分流和交通组织工作,对改造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路段,必要时应开展研究论证,确保中央分隔带埋设管线及交通运行安全。(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
2.科学规范信息指引。总结推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经验成果,健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动态评估优化长效机制,根据运营期路网结构、交通运行状况变化情况,充分考虑驾驶人需求,动态评估优化互通立交及出入口、新旧公路并行交汇、多运输方式衔接、交通组织复杂等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确保标志、标线等设施布设合理、信息连续完整、路径指引准确、路网信息一致,提升驾驶人视认与诱导效果。(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
3.加强城际重要通道疏堵保畅。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为重点,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实施提速疏堵工程,提升通行能力,降低因拥堵诱发交通事故风险。(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
4.加强恶劣天气动态管控。团雾、凝冻、冬季冰雪、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多发路段、养护作业区路段、容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重载货车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路段等,加强多元化的警示信息发布和安全诱导服务,强化分类分级动态通行管控,鼓励恶劣气象监测预警及保障装备体系建设应用。(公安部门牵头负责)
5.改进完善通行管理措施。排查高速公路门架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补光灯眩光情况,进一步规范补光灯设置。(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根据需要推进分车道通行管理,实施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措施。探索拥堵易发路段硬路肩可动态调整、适当开放允许通行的控制措施,合理提升应急缓堵疏堵能力。鼓励各地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分类分级管控试点。(公安部门牵头负责)
(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1.重点提升穿城镇路段。根据实际交通需求与城镇化环境特点,优化沿线交通组织设计,在保障路侧居民有序安全穿越公路的前提下,调整和归并中央分隔带开口及路侧出入口设置,解决开口过多等导致的风险隐患。(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具备条件的路段,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向当地政府书面报告,推动当地政府根据交通状况增设辅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行人过街、照明等设施,整理优化路侧空间,实施路宅分离,改善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条件。要深入推进“一路多方”联动机制,严格管控新增平面交叉路口,严格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非公路标志管理,厘清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类窨井盖权属关系,监督权属单位落实管养责任。配合当地政府有序推动马路集市清除或移址,加大力度维护集市期间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协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
2.重点完善平面交叉路口。鼓励根据交通流量和交叉等级分类处置。清理通视三角区具备移除条件的障碍物,确保路口视线通透;明确并合理分配交叉路权,完善路权设施设置;优化进出口交通组织,鼓励左、右转弯专用道设置;优化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减少或分离交通冲突点,缩小冲突区域;鼓励具备条件的路段实施“微小改造工程”,采取局部改善线形、调整平面交叉角度、调整支路纵坡坡度、合并支路等措施,改善通行条件。(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严格查处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横穿马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着力提升管控效能。(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
3.重点路段精细防护。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完善防护设施。对大型货车比例高、交通流量大的急弯陡坡、重点桥隧特别是独柱墩桥梁等路段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路,根据对向碰撞事故数量及公路功能、交通流量、设计速度等,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逐步推进中央分隔带护栏或隔离设施设置。加强护栏连接过渡,优化完善迎交通流护栏端头安全处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近三年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减速设施、路侧护栏。(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
4.加强通行安全管控。线形条件较好的路段以及学校路段、连续长陡下坡、急弯和出入口视距受限等路段加强速度管控与执法。重点路段设置测速取证设备和测速告知标志,相交道路较少的长路段可探索实施区间测速。流量较大、货车通行比例较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的管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行标志。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在坡顶位置加强货车安全提示,引导货车及时调整制动性能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公安部门牵头负责)
(三)农村公路。
1.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按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优先实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单车道公路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增设错车道。加强农村公路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的管理,优化改善视距,加强视线诱导。监督权属单位加强公路用地范围内窨井盖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按要求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被交叉道路)等交通安全设施。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推动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带、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
2.推进农村公路共治格局。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联合开展违法涉路施工活动清理整治,重点是未经批准增设平面交叉路口、公路用地范围内修建建筑物、设置非公路标志等;联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推动当地政府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重点挂牌督办治理,督促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
3.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与宣传。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强化农村地区 “两站两员”“管护员”等管理队伍融合,不断充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养护管理力量。(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及时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公安部门负责)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实施(2022年3月中旬前)。
1.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印发方案,部署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以下简称精细化提升行动)。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提出实施要求,细化工作措施。
(二)排查评估(2022年5月底前)。
1.2022年4月中旬前,省级公安部门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加强公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形成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清单及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主要措施。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省级公安部门配合,结合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清单,通过现场联合排查方式确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于2022年5月底前报至“全国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农村公路提升路段同步在“综合交通地理信息平台”中落图。结合动态排查结果,分轻重缓急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三)全面实施。(2022年6月至2025年底前)
1.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确定一条高速公路、若干条国省干线、若干条农村公路先行实施,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跟踪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经评估达到目标的,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命名“公路安全精品路”。根据实施进展和成果,适时组织全国现场调研交流。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分别确定省级精品路,同时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
2.各省(区、市)总结推广精品路经验做法,以局部带动整体,推动本地区公路参照精品路标准进行精细化提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根据分工,分年度对本地区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有序组织实施工作。
3.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每年对全国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布每年度实施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实施工作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要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构建部门协作分工及协同落实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对需要增设或改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推动将普通公路相关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安排。收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资金从车辆通行费中列支。各地要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投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交通运输部将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安排补助资金对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予以支持。
(三)强化系统治理。公路交通安全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深入理解并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更加突出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全面提高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的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水平。积极稳妥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遵从一致性原则,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搞标新立异的创新。推动农村地区自然村、农业生产场区通硬化路,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为农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建立联动机制。推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资源融合,共享供电、光纤、杆件等基础设施和监控、卡口的视频、交通流量等信息。公路危旧桥隧按要求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加强改造施工期间交通安全通行保障。完善交通应急指挥体系和协作机制,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快速联动,实现“一点布控、全线响应、联动打击”。进一步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定期公布公路交通安全情况,对“三同时”制度不落实、违法涉路施工活动、违法超限超载以及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等实行联合挂牌督办,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形成整治合力。
(五)强化动态跟踪。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动态掌握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情况,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及时将实施进展向当地政府报告。建立健全实施效果动态跟踪长效机制,对已命名“公路安全精品路”实行动态管理。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将根据各地工作实施进展,适时组织技术支持单位开展调研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六)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精细化提升行动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自2022年3月起至2025年底,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于每年3月、6月、9月、11月的25日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年12月10日前,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5年12月10日前报送精细化提升行动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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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持续促进公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共同制定了《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2022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方案
“十三五”期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国实施了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有效提升了公路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加大交通安全整治力度,净化了道路通行秩序。“十四五”期,随着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快速推进、高密度公路网加速形成,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持续大幅度增长,多样化、高强度出行需求将给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促进公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树牢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路警协同、多方共治”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的工作原则,推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促进交通秩序管理从“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公路“安全保障能力系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交通事故明显下降”的目标,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职责分工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做好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根据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章制度,联合公安部门对事故易发多发点段进行评估,从人、车、路、环境、管理等方面运用各种技术手段详细分析事故成因,从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促进规范行车秩序等方面,研究制定优化公路安全通行环境的实施计划,并提请当地政府统筹解决整治工作遇到的问题。对情况较为复杂、治理难度较大的重点路段,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实地勘察,实行“一点一方案”、“一路一设计”,研究制定技术方案并予以实施。在整治实施之前,设置预警、提示等临时设施,及时告知社会,降低安全风险。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工作。各地公安部门加强对辖区公路交通事故情况的研判分析,梳理排查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点段,建立健全道路交通事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从加强公路通行秩序管理、强化重点交通违法整治、加大公安交管信息技术手段应用力度等方面,研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的治理措施并实施。重点加大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联勤联动,协同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
三、主要任务
(一)高速公路。
1.精细提升安全防护能力。加强护栏连接过渡。鼓励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结合交通安全实际,提升路侧护栏、出口分流端缓冲设施的防护能力,完善迎交通流护栏端头安全处理。对建成较早的高速公路开展针对性调查,结合交通事故数据及原因分析,科学评估中央分隔带护栏与现状交通运行、防护需求适应情况,特别是碰撞中央分隔带护栏事故多发、运营期交通运行状况变化较大、大型车辆交通量增长较快等路段。中央分隔带护栏适应性不足、确需升级改造的,要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要求,科学合理制定护栏改造方案。要结合高速公路改扩建、养护工程,分类、分批、分期推进中央分隔带护栏提质升级。护栏改造期间,要切实做好高速公路交通分流和交通组织工作,对改造施工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路段,必要时应开展研究论证,确保中央分隔带埋设管线及交通运行安全。(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
2.科学规范信息指引。总结推广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经验成果,健全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动态评估优化长效机制,根据运营期路网结构、交通运行状况变化情况,充分考虑驾驶人需求,动态评估优化互通立交及出入口、新旧公路并行交汇、多运输方式衔接、交通组织复杂等路段的指路标志信息指引、标线渠化诱导,确保标志、标线等设施布设合理、信息连续完整、路径指引准确、路网信息一致,提升驾驶人视认与诱导效果。(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
3.加强城际重要通道疏堵保畅。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为重点,在确保安全前提下,实施提速疏堵工程,提升通行能力,降低因拥堵诱发交通事故风险。(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
4.加强恶劣天气动态管控。团雾、凝冻、冬季冰雪、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多发路段、养护作业区路段、容易发生交通拥堵路段、重载货车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路段等,加强多元化的警示信息发布和安全诱导服务,强化分类分级动态通行管控,鼓励恶劣气象监测预警及保障装备体系建设应用。(公安部门牵头负责)
5.改进完善通行管理措施。排查高速公路门架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补光灯眩光情况,进一步规范补光灯设置。(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根据需要推进分车道通行管理,实施中重型货车右侧通行管控措施。探索拥堵易发路段硬路肩可动态调整、适当开放允许通行的控制措施,合理提升应急缓堵疏堵能力。鼓励各地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分类分级管控试点。(公安部门牵头负责)
(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1.重点提升穿城镇路段。根据实际交通需求与城镇化环境特点,优化沿线交通组织设计,在保障路侧居民有序安全穿越公路的前提下,调整和归并中央分隔带开口及路侧出入口设置,解决开口过多等导致的风险隐患。(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具备条件的路段,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联合向当地政府书面报告,推动当地政府根据交通状况增设辅道、机动车非机动车分隔、行人过街、照明等设施,整理优化路侧空间,实施路宅分离,改善行人、非机动车通行条件。要深入推进“一路多方”联动机制,严格管控新增平面交叉路口,严格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非公路标志管理,厘清公路用地范围内各类窨井盖权属关系,监督权属单位落实管养责任。配合当地政府有序推动马路集市清除或移址,加大力度维护集市期间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协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有序出行。(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
2.重点完善平面交叉路口。鼓励根据交通流量和交叉等级分类处置。清理通视三角区具备移除条件的障碍物,确保路口视线通透;明确并合理分配交叉路权,完善路权设施设置;优化进出口交通组织,鼓励左、右转弯专用道设置;优化标志、标线及渠化设施,规范车辆行驶轨迹,减少或分离交通冲突点,缩小冲突区域;鼓励具备条件的路段实施“微小改造工程”,采取局部改善线形、调整平面交叉角度、调整支路纵坡坡度、合并支路等措施,改善通行条件。(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设施、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严格查处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横穿马路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着力提升管控效能。(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
3.重点路段精细防护。公铁并行交汇地段完善防护设施。对大型货车比例高、交通流量大的急弯陡坡、重点桥隧特别是独柱墩桥梁等路段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一级公路及双向四车道大流量二级公路,根据对向碰撞事故数量及公路功能、交通流量、设计速度等,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逐步推进中央分隔带护栏或隔离设施设置。加强护栏连接过渡,优化完善迎交通流护栏端头安全处理。(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近三年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减速设施、路侧护栏。(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
4.加强通行安全管控。线形条件较好的路段以及学校路段、连续长陡下坡、急弯和出入口视距受限等路段加强速度管控与执法。重点路段设置测速取证设备和测速告知标志,相交道路较少的长路段可探索实施区间测速。流量较大、货车通行比例较高的路段,推行货车靠右通行的管理措施,至少每5公里增设一处货车靠右行标志。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在坡顶位置加强货车安全提示,引导货车及时调整制动性能或采取紧急避险措施。(公安部门牵头负责)
(三)农村公路。
1.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能力。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村道为重点按轻重缓急制定分步治理规划,通行客运班线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村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优先实施。鼓励具备条件的单车道公路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增设错车道。加强农村公路通视三角区和路侧净区的管理,优化改善视距,加强视线诱导。监督权属单位加强公路用地范围内窨井盖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深化农村公路“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混合交通流量大、事故多发的农村公路平交路口按要求增设信号灯、减速带(被交叉道路)等交通安全设施。近三年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等路侧险要路段,推动增设或完善警告标志、标线、减速带、示警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路侧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
2.推进农村公路共治格局。严格落实新建、改建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同时”制度。(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联合开展违法涉路施工活动清理整治,重点是未经批准增设平面交叉路口、公路用地范围内修建建筑物、设置非公路标志等;联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推动当地政府实施“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对交通事故多发点段重点挂牌督办治理,督促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共同负责)
3.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与宣传。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强化农村地区 “两站两员”“管护员”等管理队伍融合,不断充实农村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和养护管理力量。(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共同负责)强化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及时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驶、非法改装、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普及交通安全知识,着力增强群众安全意识、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公安部门负责)
四、时间安排
(一)启动实施(2022年3月中旬前)。
1.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印发方案,部署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以下简称精细化提升行动)。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主体,提出实施要求,细化工作措施。
(二)排查评估(2022年5月底前)。
1.2022年4月中旬前,省级公安部门牵头,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加强公路交通事故数据分析,形成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清单及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主要措施。
2.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省级公安部门配合,结合公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清单,通过现场联合排查方式确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路段清单及主要措施,于2022年5月底前报至“全国公路路网结构改造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农村公路提升路段同步在“综合交通地理信息平台”中落图。结合动态排查结果,分轻重缓急制定分年度实施计划。
(三)全面实施。(2022年6月至2025年底前)
1.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确定一条高速公路、若干条国省干线、若干条农村公路先行实施,组织专家组进行技术指导,跟踪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经评估达到目标的,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命名“公路安全精品路”。根据实施进展和成果,适时组织全国现场调研交流。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分别确定省级精品路,同时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
2.各省(区、市)总结推广精品路经验做法,以局部带动整体,推动本地区公路参照精品路标准进行精细化提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根据分工,分年度对本地区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有序组织实施工作。
3.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每年对全国实施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发布每年度实施工作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实施工作要求。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要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统筹协调,构建部门协作分工及协同落实工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要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落实,明确任务目标和具体措施,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实施。
(二)加强资金保障。对需要增设或改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的,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推动将普通公路相关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予以安排。收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资金从车辆通行费中列支。各地要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投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交通运输部将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安排补助资金对普通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予以支持。
(三)强化系统治理。公路交通安全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要深入理解并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系统方法,更加突出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的原则,全面提高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的科学化、系统化、精细化水平。积极稳妥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遵从一致性原则,不提不切实际的要求,不搞标新立异的创新。推动农村地区自然村、农业生产场区通硬化路,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为农村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四)建立联动机制。推动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资源融合,共享供电、光纤、杆件等基础设施和监控、卡口的视频、交通流量等信息。公路危旧桥隧按要求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加强改造施工期间交通安全通行保障。完善交通应急指挥体系和协作机制,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快速联动,实现“一点布控、全线响应、联动打击”。进一步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坚决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定期公布公路交通安全情况,对“三同时”制度不落实、违法涉路施工活动、违法超限超载以及交通安全风险突出等实行联合挂牌督办,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形成整治合力。
(五)强化动态跟踪。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动态掌握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情况,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及时将实施进展向当地政府报告。建立健全实施效果动态跟踪长效机制,对已命名“公路安全精品路”实行动态管理。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将根据各地工作实施进展,适时组织技术支持单位开展调研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六)加强信息报送。建立精细化提升行动信息报送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自2022年3月起至2025年底,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于每年3月、6月、9月、11月的25日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于每年12月10日前,分别向交通运输部、公安部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5年12月10日前报送精细化提升行动总结报告。
相关解读:【图解】持续提升公路交通安全水平,这个行动方案部署12项重点任务
原文链接:https://jtj.cq.gov.cn/zwgk_240/zfxxgkml/zcwj/qtwj/202206/t20220615_10815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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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工作主要是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相关资讯信息的采集和编发工作,交通网络信息化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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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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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申请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运输信息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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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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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是合法合规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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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您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我们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您指定的电子邮箱中,请您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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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调查员申请需提交:专兼职人员申请登记表和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承诺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级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运输调查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yssyfz.org.cn/show-12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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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调查员授权使用交通项目官网、政务百网及行业百网,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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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五年以前的事情吗?因上访拘留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的,如果是五年以前的事情,不是刑事拘留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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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发的是资讯核实稿件,对于所发稿件的内容进行逐一核实确认,要对文稿涉及双方当事人的相关内容向当事人或相应涉事单位核实,做到所发稿件整体表述事件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避免网上发布内容失真或者片面性,同时再一次催促相应涉事单位尽快处理核实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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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联系,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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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中心总部不提供工资,调研员岗位有可经营性项目,调研员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各调研员个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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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资讯核实函一般是按程序发过调研函、催办函之后,仍未处理或未有任何回应的,向相关单位发稿件资讯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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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都是以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为主,是两个独立的网站,可独立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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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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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人员在总部开具介绍信,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个调研员可申请领取5张免费介绍信,5张之后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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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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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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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反映人民群众对司法建设的建议性意见,发布最近发生的各类经典案例的相关资讯和经典案例分析,发布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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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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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交通调研员需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地市级1800元/年,省级3600元/年,全国级120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费300元。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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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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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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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交通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交通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交通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与监测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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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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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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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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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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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可能无法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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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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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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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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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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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咱们的专兼职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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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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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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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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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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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联合机构,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组成,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以独立法人身份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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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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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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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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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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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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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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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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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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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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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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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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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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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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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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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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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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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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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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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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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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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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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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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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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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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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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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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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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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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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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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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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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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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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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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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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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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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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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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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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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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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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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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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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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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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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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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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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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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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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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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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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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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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