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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副所长受贿56.5万获刑2年半

时间:2018-05-16     来源:      作者: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原副所长黄秋伟利用交警负责路面秩序管理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共计56.5万元,在超载超限违章营运车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近日,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黄秋伟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黄秋伟2014年至2016年8月担任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副所长。2013年的5月份,黄秋伟调到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担任副所长,负责路面秩序管理工作。2014年该局交警支队协警唐某(另案处理)找到黄秋伟,汇报说有搞木片运输的朋友希望在进出洋浦关口时能够得到关照,并表示会按月交纳好处费,黄秋伟让唐某具体操作。

  2014年开始,唐某每月按照每台车1000元的标准从郑某、何某等人处收取好处费,然后每月交给黄秋伟1至2万元,剩下的归自己。之后,在日常路面检查过程中,唐某执勤时对上述人员违章营运的车辆给予放行;碰到其他民警检查时,上述人员便跟唐某联系,由唐某告诉黄秋伟,再由黄秋伟出面跟执勤民警打招呼为违章营运车辆提供帮助。2014年至2016年8月间,唐某前后从郑某、何某等人处收取好处费共计52万元,交给黄秋伟共计45万元,唐某分得7万元。

  此外,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车队队长曾某清因该公司违章违规营运的搅拌车经常被洋浦交警查处,寻求黄秋伟帮助,黄秋伟通过给值班民警打招呼使这些车辆免予处罚。曾某清多次送给黄秋伟1000元至2000元的好处费,共1.5万元。2014年至2016年8月,黄秋伟还因为在超载超限违章营运车辆方面给予环保以及物流公司老板帮助,先后收取对方好处费3万元。

  2017年7月19日黄秋伟到检察机关投案,供述自己所犯罪行;检举揭发他人受贿;2017年12月14日,其家属代其退赃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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