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2-06-14 来源: 重庆市交通局 作者:佚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新、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推动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公路基础设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普通公路建设的重要意义
普通公路是指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具有覆盖范围广、服务人口多、公益性强等特点,贴近群众,贴近民生,是公路网络的主体和基础。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普通公路的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普通公路具有项目多、地域广、建设投资标准相对较低、环境敏感点多等特点,容易成为薄弱环节,有的项目抗灾能力较弱,工程安全耐久和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设高质量的普通公路,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统筹把握普通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和“四项制度”,落实各方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经济、环保水平,推动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前期论证。按照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案,做好规划衔接,充分利用既有线位和设施,结合养护工作安排,合理确定建设时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普通国省道项目前期工作指导,统筹研究路线走廊、建设规模、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等。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和债券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三)严格建设程序。加强各阶段论证报批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建设标准,严禁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立项、申请政府投资,严禁报大建小套取资金。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批复后方可施工,不得边设计边施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对于符合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中农村公路项目,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改进审批方式,施行简易审批。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两阶段设计,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具体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四)把握技术政策。根据路网规划、公路功能定位和交通量,合理确定公路技术等级或分段技术标准。加强关键技术指标及重大方案的论证,特殊困难路段按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安全措施,尽量优先利用既有公路。重点保障公路基本功能和安全耐久性,提高山区公路的抗灾能力。
三、加强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
(五)规范市场准入。依法依规优选具备相应资质、技术实力强、熟悉同类工程、履约和信用记录好、具备较好现场服务能力的参建单位,不得设置本地注册、备案等壁垒,以及明显高于工程实际需要的要求。小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集零为整,打包进行招标。要根据勘察设计和监理工作量合理测算费用,不片面强调低价中标,不过分压减费用,避免恶性竞争,体现“优质优价”。
(六)落实各方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勘察设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项目组人员配备,强化内审工作,设计成果要签署齐全,签字人员对设计文件终身负责,严禁代签。支持勘察设计单位依据合同自主开展设计和评估论证,任何人不得强行要求更改设计方案;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体系,严格规范施工,加强现场管理;指导建设单位依据合同和有关规定,加强建设管理和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
(七)强化勘察设计。要针对项目特点编制勘察工作大纲,确定工作方案、工作量和重点,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勘察成果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加强对不良地质的勘察,设计工作要落实各专题评估结论或批复要求,避免勘察、设计“两张皮”。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需要开展消防设计的,应按相应规定开展设计,并完善相应程序。
(八)重视设计审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技术咨询单位或专家开展审查工作,重点对基础资料收集、既有公路充分利用情况、不良地质处治、高边坡稳定性分析、桥涵结构验算、安全设施设置、排水系统完备性等进行审查,以优质设计提升安全质量水平和投资效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减少后期不必要的变更。
(九)规范变更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规范变更程序,完善设计变更台账,加强设计变更信息公开。涉及勘察设计深度、施工组织与施工工艺等问题的,变更审批前应先明确有关责任及处理意见。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先变更、再补报。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十)严格合同管理。鼓励推行大标段招标、项目群“打捆”招标、“代建+监理”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吸引优秀企业参与建设,提高工程管理能力。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工作量和批复工期合理确定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和考核、评价,强化工程造价管理。
(十一)重视质量安全。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实行设计使用期限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
(十二)强化工资保障。鼓励吸纳农民工参与公路建设,在小型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合同制,完善用工台账、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台账等基础资料,强化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责任。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
(十三)推动信息公开。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定期公布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程进展和安全事故处理等信息;指导建设单位在网站、工程现场公布项目概况、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人、农民工工资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指导施工单位在工程驻地和施工现场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把好验收关口。项目完工后应当及时验收,重点核查批复文件执行情况及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工程等是否同步建成,邀请公安、应急等部门参加验收。未经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行,边通车边改造项目要在完工后立即开展验收工作。项目验收情况纳入计划执行考核,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工的,应当及时报请政府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或造成资金沉淀。
四、切实提升普通公路管理水平
(十五)消除瓶颈路段。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分级责任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普通国省道瓶颈路段摸底排查等工作,并积极协调相邻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本级相关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等,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协同推进相关项目建设,相邻路段在路线走向、省际接线、建设标准、实施安排等方面要做好衔接,形成动态化跟踪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消除存量,不添增量,持续消除普通国省道瓶颈路段问题。
(十六)提升公路建设理念。统筹公路安全、效率、便民、投资、节地、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技术方案和主要指标,减少大填大挖,注重生态恢复和景观设计,加强废旧材料循环利用。加强普通国省道平面交叉口及特殊路段改造提升,改善路侧环境,完善安全设施,合理提升运行速度和通行效率。有条件的路段可设置服务区、停车区、观景台、卫生间等设施,完善旅游标识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重要路段可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及其他智慧感知设施、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等,促进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公路设施融合。有条件的城镇附近路段可适当设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交车停靠站及照明设施等。
(十七)提升勘察设计水平。部加快推进有关文件、标准制修订工作,规范引导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各地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及加强勘察设计、提升设计质量的举措。鼓励各地申请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加强项目储备,编制本地区典型专业工程通用图和设计要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勘察设计工作。除必要的评审程序外,控制各类勘察设计评审次数,让设计人员有更多精力开展设计工作。结合项目区气候特点,重视行洪能力分析验算,重点加强地质、水文等基础资料收集,综合考虑行洪要求合理设置桥涵构造物,完善临河路基段排水设施和防护工程,提高抗灾能力。
(十八)提升工程建造水平。实施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深化施工标准化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和工地建设、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加强一线人员技术交底,强化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检测,完善质量溯源机制。因地制宜推行混凝土集中拌和、材料集中加工、构件集中预制、信息集中管控和智慧工地建设,鼓励重点项目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和智能建造技术,推广相对成熟可靠的“四新”技术,加强技术工艺创新和经验总结。边通车边改造项目应结合施工组织方案,完善保通措施和临时安全设施,加强原有交通标志清理,确保通行安全。
(十九)提升项目管理水平。部完善重点公路项目建设实施协调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完善普通公路项目管理制度。普通国省道项目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建项目现场建设管理机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要求可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确,项目单位不具备相应建设管理能力的可委托代建。农村公路项目要明确项目法人,由具备技术管理能力和经验的人员进行管理,逐步实行建管分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机构可以根据政府授权及相关合同,采取直接招标监理单位或中心试验室等措施,规范监理、检测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完善设计变更管理程序。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的项目,要深化初步设计深度,加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严格按批复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严格规范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审批程序,不得报大建小、化整为零、规避审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五、落实保障措施
(二十)落实监管责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省级人民政府要求,确定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责任分工,完善相应制度。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加强普通公路项目监管。负责公路管理和质量监督的机构根据职责开展相应工作。
(二十一)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相关机构应当依据职责,加强普通公路前期工作、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资金落实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可采取督导、约谈、暂停资金拨付等措施,加大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出借借用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强信用管理。推动将普通公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完善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及奖惩激励措施,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调整规划时序和投资。
(二十二)完善保障机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多方联动的建设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建设资金、土地、建筑材料等要素资源,协同做好前期工作以及征地拆迁、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保障良好的建设环境。要重视公路建设行业技术人才培养,促进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加强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和农民工培训,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建设者队伍。
(二十三)鼓励试点示范。结合促进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要求,鼓励将提升普通公路建设理念、勘察设计水平、工程建造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纳入交通强国试点,落实绿色公路、智慧公路建设及交旅融合等要求,打造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样板工程,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和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促进普通公路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既有工作开展情况和本地区建设特点,将交通强国试点有关普通公路项目情况及时报部。部加强指导跟踪,并适时组织开展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交流工作,对试点示范创建成绩优异地区和项目予以通报表扬。
交通运输部
2022年6月8日
抄送:中国公路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司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
相关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解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公路新、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推动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流公路基础设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普通公路建设的重要意义
普通公路是指除高速公路以外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具有覆盖范围广、服务人口多、公益性强等特点,贴近群众,贴近民生,是公路网络的主体和基础。近年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普通公路的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与此同时,普通公路具有项目多、地域广、建设投资标准相对较低、环境敏感点多等特点,容易成为薄弱环节,有的项目抗灾能力较弱,工程安全耐久和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建设高质量的普通公路,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必然要求,对于构建综合立体交通网、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统筹把握普通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和“四项制度”,落实各方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提升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经济、环保水平,推动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
(二)深化前期论证。按照公路网规划布局方案,做好规划衔接,充分利用既有线位和设施,结合养护工作安排,合理确定建设时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普通国省道项目前期工作指导,统筹研究路线走廊、建设规模、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等。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统筹加强农村公路项目前期工作。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投入和债券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三)严格建设程序。加强各阶段论证报批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建设标准,严禁通过不同渠道重复申报立项、申请政府投资,严禁报大建小套取资金。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批复后方可施工,不得边设计边施工。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对于符合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小型村庄建设项目中农村公路项目,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报批内容、改进审批方式,施行简易审批。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两阶段设计,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具体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四)把握技术政策。根据路网规划、公路功能定位和交通量,合理确定公路技术等级或分段技术标准。加强关键技术指标及重大方案的论证,特殊困难路段按标准、规范要求加强安全措施,尽量优先利用既有公路。重点保障公路基本功能和安全耐久性,提高山区公路的抗灾能力。
三、加强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
(五)规范市场准入。依法依规优选具备相应资质、技术实力强、熟悉同类工程、履约和信用记录好、具备较好现场服务能力的参建单位,不得设置本地注册、备案等壁垒,以及明显高于工程实际需要的要求。小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集零为整,打包进行招标。要根据勘察设计和监理工作量合理测算费用,不片面强调低价中标,不过分压减费用,避免恶性竞争,体现“优质优价”。
(六)落实各方责任。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勘察设计单位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项目组人员配备,强化内审工作,设计成果要签署齐全,签字人员对设计文件终身负责,严禁代签。支持勘察设计单位依据合同自主开展设计和评估论证,任何人不得强行要求更改设计方案;指导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体系,严格规范施工,加强现场管理;指导建设单位依据合同和有关规定,加强建设管理和项目实施的统筹协调。
(七)强化勘察设计。要针对项目特点编制勘察工作大纲,确定工作方案、工作量和重点,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勘察成果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加强对不良地质的勘察,设计工作要落实各专题评估结论或批复要求,避免勘察、设计“两张皮”。依据《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需要开展消防设计的,应按相应规定开展设计,并完善相应程序。
(八)重视设计审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技术咨询单位或专家开展审查工作,重点对基础资料收集、既有公路充分利用情况、不良地质处治、高边坡稳定性分析、桥涵结构验算、安全设施设置、排水系统完备性等进行审查,以优质设计提升安全质量水平和投资效益,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减少后期不必要的变更。
(九)规范变更管理。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规范变更程序,完善设计变更台账,加强设计变更信息公开。涉及勘察设计深度、施工组织与施工工艺等问题的,变更审批前应先明确有关责任及处理意见。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先变更、再补报。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其费用变化不得进入决算。
(十)严格合同管理。鼓励推行大标段招标、项目群“打捆”招标、“代建+监理”招标、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吸引优秀企业参与建设,提高工程管理能力。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导建设单位按照工作量和批复工期合理确定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加强合同履约管理和考核、评价,强化工程造价管理。
(十一)重视质量安全。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实行设计使用期限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制度。
(十二)强化工资保障。鼓励吸纳农民工参与公路建设,在小型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合同制,完善用工台账、考勤记录和工资发放台账等基础资料,强化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责任。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
(十三)推动信息公开。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定期公布公路建设市场监管、工程进展和安全事故处理等信息;指导建设单位在网站、工程现场公布项目概况、参建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人、农民工工资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指导施工单位在工程驻地和施工现场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十四)把好验收关口。项目完工后应当及时验收,重点核查批复文件执行情况及安全设施、消防设施、防护工程等是否同步建成,邀请公安、应急等部门参加验收。未经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未备案的工程项目不得投入试运行,边通车边改造项目要在完工后立即开展验收工作。项目验收情况纳入计划执行考核,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工的,应当及时报请政府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或造成资金沉淀。
四、切实提升普通公路管理水平
(十五)消除瓶颈路段。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分级责任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普通国省道瓶颈路段摸底排查等工作,并积极协调相邻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本级相关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等,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协同推进相关项目建设,相邻路段在路线走向、省际接线、建设标准、实施安排等方面要做好衔接,形成动态化跟踪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消除存量,不添增量,持续消除普通国省道瓶颈路段问题。
(十六)提升公路建设理念。统筹公路安全、效率、便民、投资、节地、环境等因素,合理确定技术方案和主要指标,减少大填大挖,注重生态恢复和景观设计,加强废旧材料循环利用。加强普通国省道平面交叉口及特殊路段改造提升,改善路侧环境,完善安全设施,合理提升运行速度和通行效率。有条件的路段可设置服务区、停车区、观景台、卫生间等设施,完善旅游标识和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重要路段可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及其他智慧感知设施、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等,促进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公路设施融合。有条件的城镇附近路段可适当设置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交车停靠站及照明设施等。
(十七)提升勘察设计水平。部加快推进有关文件、标准制修订工作,规范引导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各地要认真研究本地区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及加强勘察设计、提升设计质量的举措。鼓励各地申请前期工作专项经费,加强项目储备,编制本地区典型专业工程通用图和设计要点,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勘察设计工作。除必要的评审程序外,控制各类勘察设计评审次数,让设计人员有更多精力开展设计工作。结合项目区气候特点,重视行洪能力分析验算,重点加强地质、水文等基础资料收集,综合考虑行洪要求合理设置桥涵构造物,完善临河路基段排水设施和防护工程,提高抗灾能力。
(十八)提升工程建造水平。实施精品建造和精细管理,深化施工标准化工作,规范安全生产和工地建设、现场管理、施工工艺,加强一线人员技术交底,强化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检测,完善质量溯源机制。因地制宜推行混凝土集中拌和、材料集中加工、构件集中预制、信息集中管控和智慧工地建设,鼓励重点项目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和智能建造技术,推广相对成熟可靠的“四新”技术,加强技术工艺创新和经验总结。边通车边改造项目应结合施工组织方案,完善保通措施和临时安全设施,加强原有交通标志清理,确保通行安全。
(十九)提升项目管理水平。部完善重点公路项目建设实施协调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完善普通公路项目管理制度。普通国省道项目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建项目现场建设管理机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要求可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明确,项目单位不具备相应建设管理能力的可委托代建。农村公路项目要明确项目法人,由具备技术管理能力和经验的人员进行管理,逐步实行建管分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施机构可以根据政府授权及相关合同,采取直接招标监理单位或中心试验室等措施,规范监理、检测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完善设计变更管理程序。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的项目,要深化初步设计深度,加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严格按批复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严格规范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审批程序,不得报大建小、化整为零、规避审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管。
五、落实保障措施
(二十)落实监管责任。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根据省级人民政府要求,确定普通国省道建设管理责任分工,完善相应制度。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对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加强普通公路项目监管。负责公路管理和质量监督的机构根据职责开展相应工作。
(二十一)加强监督检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所属相关机构应当依据职责,加强普通公路前期工作、招标投标、项目实施、资金落实等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可采取督导、约谈、暂停资金拨付等措施,加大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出借借用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加强信用管理。推动将普通公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完善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以奖代补”及奖惩激励措施,根据计划完成情况调整规划时序和投资。
(二十二)完善保障机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多方联动的建设协调机制,加强政策引导,落实建设资金、土地、建筑材料等要素资源,协同做好前期工作以及征地拆迁、路域环境整治等工作,保障良好的建设环境。要重视公路建设行业技术人才培养,促进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加强技术攻关、技术交流和农民工培训,打造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建设者队伍。
(二十三)鼓励试点示范。结合促进普通公路高质量发展要求,鼓励将提升普通公路建设理念、勘察设计水平、工程建造水平、项目管理水平纳入交通强国试点,落实绿色公路、智慧公路建设及交旅融合等要求,打造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样板工程,深化平安工地建设和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以点带面促进普通公路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既有工作开展情况和本地区建设特点,将交通强国试点有关普通公路项目情况及时报部。部加强指导跟踪,并适时组织开展普通公路勘察设计和建设管理交流工作,对试点示范创建成绩优异地区和项目予以通报表扬。
交通运输部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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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反映人民群众对司法建设的建议性意见,发布最近发生的各类经典案例的相关资讯和经典案例分析,发布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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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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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交通调研员需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地市级1800元/年,省级3600元/年,全国级120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费300元。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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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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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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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交通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交通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交通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与监测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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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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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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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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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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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可能无法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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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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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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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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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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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咱们的专兼职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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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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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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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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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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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联合机构,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组成,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以独立法人身份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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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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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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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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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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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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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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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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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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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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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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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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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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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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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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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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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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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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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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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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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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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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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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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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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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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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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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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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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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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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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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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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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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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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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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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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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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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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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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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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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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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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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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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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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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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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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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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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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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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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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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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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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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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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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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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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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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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