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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告(2022年4月)

时间:2022-06-14     来源: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作者:佚名

  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62号令)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了部分机动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其机动车驾驶证未收回,现公告下列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1、4月份因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清单

  2、4月份因超过一年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的机动车驾驶证清单

  3、4月份被依法吊销的机动车驾驶证清单

  2022年5月31日


原文链接:http://jtgl.beijing.gov.cn/jgj/jgxx/gsgg/wsgs/325856576/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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