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2-06-07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粤交〔2021〕1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省铁投集团,广州地铁集团,深圳地铁集团,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
为规范我省铁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铁路建设管理实际情况,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办法》,经省司法厅审查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31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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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档案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铁路建设和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主导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城际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等省管铁路新建、改扩建工程档案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归档,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至竣工验收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反映项目安全、质量、造价、进度和合同管理等基本情况,对建成后的工程管理、运行、维护及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铁路建设项目档案是各阶段验收、运行维护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涉及项目的保密文件严格按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 铁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
第四条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对铁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管理,做到事前指导、中间检查、最后验收,同时接受上级及同级档案管理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共分为表一(附件一)、表二(附件二),分别由建设单位于开工后6个月内、初步验收后1个月内填报。
第五条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建设单位负责制。建设单位应将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管理程序、合同管理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与工程建设同步管理,确保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系统、完整和准确。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指定技术负责人分管此项工作,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编制办法以及档案工作计划,对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鼓励配备具有铁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学历或技术职称、能够适应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同时提供档案管理所需的经费、设备和场地等条件。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审查各参建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其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进行业务指导,对各参建单位移交的档案进行检查。
第八条 加强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达到快速、准确查考及利用的目的。
第九条 铁路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是项目正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经档案专项验收或档案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进行或通过项目的正式验收,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工作一般宜在初步验收后一年内完成,档案专项验收后产生的档案文件须继续整理归档。
第十条 铁路建设项目在正式验收后三个月内,按规定做好项目档案的移交进馆工作。
第三章 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与收集
第十一条 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与收集工作,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具体收集范围及整理单位按《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分类表》(附件三)执行。
已经实行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的,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文件同步归档;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电子版设计文件归档提出明确要求;如无条件形成电子文件的,对利用率高的竣工文件,可采取图像扫描或缩微方式,进行档案复制。
第十二条 铁路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归档责任分工按照《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分类表》(附件三)执行。
第十三条 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与收集工作应与项目建设同步实施。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收集归档责任分工,建立健全项目文件收集归档制度和预立卷制度,按照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文件产生的自然过程,分别做好预立卷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结合项目进度,对文件的形成与收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四条 收集的文件应为原件,其中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原件保存在项目主管单位的,建设单位可将复印件归档保存;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及产品质量保证等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在清晰的复印件上加盖销售单位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后归档保存。
第十五条 收集归档的文件应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过程。勘测及测量基础资料,施工记录须是现场原始记录,如需清稿,须将原始记录与清稿后的记录文件一并归档保存,表单填写内容规范,产生及使用部位标注清楚,相关签署手续完备,且为相关责任人亲笔签名。
第十六条 文件应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晰,修改规范;纸张优良,格式基本统一,小于A4及16开纸张规格的出厂证明、材质合格证等应粘贴在A4纸上; 应使用不易褪色的书写材料,禁止使用红色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及绘制;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应清晰并符合耐久性要求;使用热敏材料形成的文件,应复印保存。
第十七条 声像档案:建设单位声像档案应从项目管理方面进行收集;监理声像档案应从项目质量监理中存在问题,试验检测等方面进行收集;施工声像档案应从施工过程(隐蔽工程、关键工序、桥梁等结构物重点部位等)进行收集。
第十八条 数码照片应记录在不可擦写光盘上保存,同时还须冲印出6英寸纸质照片与说明一并整理归档;照片档案的整理应符合国家档案局《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要求。
第十九条 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数字化的形成和保存应符合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GB/T 18894-2016)、《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和《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的要求。
第二十条 竣工图编制要求
(一)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如建设单位指定由设计单位绘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绘制竣工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在竣工图编制说明、图纸目录上和竣工图上逐张加盖并签署竣工图审核章。
(二)竣工图绘制须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并能完整、准确、清晰地反映项目工程的实际情况。
(三)竣工图绘制应符合铁路行业制图规范及标准,竣工图表绘制须保留原设计要素(包括原设计人员、图号及时间等),因变更发生的设计要素变化(包括原设计人员、图号及时间)采用表格或其它合适的方式列入发生变更的图纸说明部分,做为版本变更说明。
(四)编制竣工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图纸,可在原施工图(新图)上加盖“竣工图章”(附件四)后,作为竣工图。
2.发生变更的图纸,原则上应重新绘制。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应保留原设计图栏内容,标注变更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3.每张竣工图上须加盖红色不褪色印泥的竣工图章,竣工图章内的编制人、技术负责人及监理人栏应手工签署。竣工图章一般加盖在图纸右下角空白处。
(五)每册竣工图应编制竣工图封面、竣工说明及目录。
1.竣工图封面一般宜延用原施工图设计图纸的字体规格及布置方式。
2.竣工说明应能充分体现已完工项目的建设过程和完工时的实际情况,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工程量、执行的规范标准、主要施工方案、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殊问题的处理、施工图的版本、变更情况以及修改完善情况、完工时间以及《变更文件与竣工图对照一览表》等(附件五)。《变更文件与竣工图对照一览表》应做为一条目录反映在图纸目录之中。
3.目录应在原图纸目录的基础上新增页次栏,成册的竣工图页码从图纸目录后第一页开始编写;发生变化的图纸,目录备注栏须标明“变化”、“新增”或“取消”。
(六)采用同一标准图、通用图进行施工和安装的不同的建(构)筑物且没有发生变更的,可归档保存一套图纸,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的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第四章 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的整理
第二十一条 铁路建设项目文件归档前,收集单位按照文件的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组卷。
第二十二条 铁路建设项目文件的组卷,应遵循铁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各阶段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和成套性原则,分类科学,组卷合理,保持文件的内在有机联系。
(一)建设单位文件
1.立项审批阶段文件根据审批事项的内在联系整理组卷。
2.招投标和合同管理文件按照招投标工作程序及合同类别结合内容分别整理组卷。
3.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审批事项及相关手续办理过程整理组卷。
4.工程管理文件按问题并结合时间整理组卷。
5.与质量监督部门的往来文件按时间组卷。
6.工程初期运营及正式验收工作文件按照检测观测记录及报告、缺陷整改情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内容进行组卷。
7.实物档案按件进行整理。
8.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单位的文件按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验收、安全评估及正式验收阶段分别整理组卷,其它专业部门出具的验收文件按部门结合问题分别整理组卷。
(二)勘察、设计阶段的文件按照不同阶段和专业分别整理组卷。
(三)监理单位文件
1.监理单位的文件按监理合同段为单位进行组卷。
2.监理活动中产生的依据性文件、合同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安全管理文件、计划进度控制文件等文件分别整理组卷。
3.平行试验、原始数据记录本、独立抽检的文件按施工合同段分别进行整理组卷。
4.监理旁站记录、监理日志、计量支付报表、监理指令及监理指令处理结果等按施工合同段整理组卷。
(四)施工单位文件
1.施工单位文件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进行组卷。
2.施工管理文件按问题结合时间组卷。
3.原材料质量保证文件、试验检测文件按进场材料种类、批次进行分类组卷。
4.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或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组专卷。
5.原始施工记录以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进行整理组卷。
6.原始数据记录本原则上按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进行整理组卷。
7.设备文件按专业及用途分别整理组卷。
8.竣工图原则上按原施工图分类整理组卷。
9.计划进度报表按时间整理组卷。
10.工程变更文件按变更最终审批文件编号整理组卷。
第二十三条 卷内文件系统化排列
(一)一般原则
1.卷内文件一般文件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
2.单份文件应印件(正文)在前,定稿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
3.来往文件应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二)项目法人文件
1.立项审批文件按照审批部门结合审批过程,按批复、请示、相关审查及专家评审、论证等文件的顺序依次排列。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按照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程序依次排列。
3.工程管理文件按照问题结合时间依次排列。
(1)会议纪要一般按照时间进行排列,如属专题会议,按照专题分别进行排列;
(2)招投标文件按合同段依次排列;
(3)合同文件按类别或专业排列;
(4)征地应按区域进行排列;拆迁文件应按桩号结合专业进行排列;
(5)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和施工中遇到非正常情况记录按事件进行排列。
4.合同段初步验收文件按照验收结果文件、初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初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各项工程总结依次排列。
(三)勘察、设计阶段的文件按照不同阶段结合专业依次排列。
(四)监理单位文件
1.监理管理文件按照问题结合重要程度依次进行排列。
2.旁站监理记录和平行试验及独立抽检记录按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依次排列,如属共用的可分类组卷。
3.原始数据记录本原则上按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进行整理组卷。
4.监理日志按照监理机构和日志形成时间依次进行排列。
5.计量支付文件及计划进度报表按时间依次排列。
(五)施工单位文件
1.原材料质量保证文件按产品种类、批次排列,每批次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应组成一份文件。
2.变更文件按最终变更批复编号依次排列。
3.单位、分部和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或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按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程序依次排列。
4.施工原始记录应按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结合施工工序分别整理排列。分项工程按开工批准、工程质量检验报验、各项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检测等依次排列。
5.设备文件按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及调试、设备运行维修、随机图纸等顺序依次排列。
第二十四条经系统化排列的卷内文件,双面书写的文件,在其正面右下角、背面左下角,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其正面右下角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号;已装订成册的文件,如自成一卷的,不需重新编写页号,如与其它文件组成一卷的,将该册文件排列在其他文件之后,不需重新编写页号。
第二十五条案卷由案卷卷盒、内封面、卷内文件目录(附件六)卷内文件及备考表组成,其格式均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第二十六条案卷装具采用卷盒方式,脊背应填写相关要素;原则上一卷盒只装一卷案卷,如一卷盒内装有一卷以上案卷,脊背则填写盒内案卷的起止卷号,不需题写案卷题名。
第二十七条案卷封面由以下内容构成:案卷题名、立卷单位、起止日期、保管期限、密级及档号。
(一)案卷题名应简明扼要地概括卷内文件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名称,起讫里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文件名称。案卷题名不允许出现相同的案卷题名加(一)、(二)、(三),应采用桩号,时间或编号等方式加以区分。
(二)立卷单位指文件的组卷单位。
(三)起止日期指本案卷内文件形成的最早和最晚的时间—年、月、日(年度应填写四位数字)。
(四)保管期限根据《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分类表》(附件三)填写。
(五)密级根据国家及交通运输部有关保密规定确定并填写。
(六)档号由档案分类号及案卷号组成。铁路建设项目档案档号一般采用格式如下:
1.G表示建设单位档案分类中铁路建设项目大类代字,由建设单位自行确定。
2.一级属类代字:表示建设单位的第N个项目, 由建设单位自行确定。
3.二级属类代字:按《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分类表》(附件三)进行分类。1表示立项审批文件;2表示设计基础文件;3表示设计文件;4表示工程管理文件;5表示施工文件;6表示监理文件;7表示竣工文件;8表示科研项目文件。
4.三级属类代字:由建设单位根据本项目统一编写的参建单位代号,该级属类一般只存在施工文件类和监理文件类。
5.案卷号:按档案分类号分别从1开始用阿拉伯数字编号。
6.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前所有案卷必须编制正式档号。
第二十八条 卷内文件目录由下列项目组成:
(一)序号,按照文件排列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
(二)文件编号,填写文件的原始编号或图号。
(三)责任者,填写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形成单位。属原材料报验和工序报验文件,责任者应填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四)文件题名,应填写卷内文件标题的全称,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内容的,应自拟标题并加以[ ]符号;案卷内每份独立成件及单独办理报验和批准手续形成的文件,均应逐件填写文件标题。
(五)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最终日期。
(六)页次,按卷装订的案卷,填写每份文件首页上标注的页号,最后一份文件标注起止页号;按件不装订的案卷,填写每份文件的总页数,属已装订成册的文件且文件自带连续页码的,无须重新编写页码,
(七)备注,填写需注明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备考表中须注明本案卷组卷情况及本案卷包含文件份数及总页数;说明复印件归档原因和原件存放地;立卷人指案卷组卷人员,检查人应为部门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案卷检查人应包括监理。
第三十条 铁路建设项目档案除蓝图及成册文件外,宜按照三孔一线方式进行装订。装订前,应去除塑胶、塑封、塑膜、胶圈等易老化腐蚀纸张的封面或装订材料。
不装订的图纸及成册文件,每份需加盖档号章(附件四),档号章内容包括该份文件所在案卷的档号和本案卷卷内目录中所在的序号,采用黑色印油加盖在文件右上角。
第三十一条 案卷卷盒的厚度根据分类整理及方便查阅利用的要求,可以采用20mm、30mm、40mm、50mm、60mm。铁路建设项目档案案卷一般宜采用30mm厚度为宜。
第三十二条 案卷系统化排列:案卷的编制单位应按工程进展的自然过程,对已经整理好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其中,施工单位应对本合同段形成的案卷,按照其自然形成过程,依照路线进行方向,结合单位工程排列顺序依次排列。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工作程序,以合同段为单位,对形成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
第三十三条 案卷和卷内目录的编制:经系统化排列和编号的案卷须编制案卷和卷内目录(含电子版)。
第五章 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的移交
第三十四条 铁路建设项目各施工合同段初步验收前,须将已系统化整理的项目档案连同案卷和卷内目录(含电子版目录)和案卷说明,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应对其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情况进行检查与审核并形成评价报告。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督促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合同段初步验收。施工单位应在合同段通过初步验收一个月内,向建设单位移交项目档案原件和档案案卷目录(含电子版目录),如需复制档案,套数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建设单位负责保管全套项目档案原件。
第三十五条 建设单位负责接收全部项目档案,并做好汇总工作,编制全套档案归档案卷目录(附件七),编写项目档案整理情况说明。说明内容包括项目立项审批及初步设计审批情况、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档案整理执行的标准、项目档案整理情况及案卷数量、项目档案运用计算机管理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六章 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的验收
第三十六条 铁路建设项目在初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审核施工、监理单位提交的项目档案(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把关),形成自检报告。
第三十七条 铁路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由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第三十八条 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组的组成
(一)铁路建设项目验收组由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会同档案管理部门以及项目主管单位等成立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组。
(二)项目档案验收组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长由验收组织单位人员担任,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验收组。
第三十九条 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请工作
(一)申请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的条件:
1.已按规定进行项目档案登记。
2.完成了建设项目档案自检工作或已在初步验收阶段完成对建设项目档案审查工作。
3.竣工文件已按分类有关规定编制完成。
4.竣工文件分类、组卷及编目工作已按有关规定完成。
(二)符合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及时按照管理权限,向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按照省有关规定办理。
(三)申请专项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请报告。
2.《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请表》(附件八)。
3.建设项目档案自检报告。
4.建设项目档案案卷目录。
第四十条 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的自检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
(二)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控制措施。
(三)项目文件收集整理所依据的标准。
(四)项目文件的形成、收集、整理、编目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案卷数量。
(五)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初期运营中的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第四十一条 项目档案的验收工作以验收组织单位召开验收会议的形式进行。
第四十二条 项目档案专项验收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建设单位汇报项目建设概况、项目档案工作情况。
(二)施工单位代表汇报施工文件的编制情况。
(三)监理单位代表汇报监理文件的编制情况及对施工单位档案的审核情况。
(四)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及档案管理情况。
(五)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组对项目档案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六)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组形成并宣布项目档案验收意见。
第四十三条 验收组检查项目档案采用咨询、现场查验、抽查案卷的方式进行。视建设项目档案形成情况,抽查案卷卷数不少于案卷总数的10%。抽查重点为立项审批文件、征地拆迁文件、质量检验评定文件、隐蔽工程记录、工程变更文件、交竣工验收文件及竣工图纸等。
第四十四条 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组提请建设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后重新组织项目档案专项验收。
第七章 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的进馆
第四十五条 铁路建设项目正式验收后三个月内,由建设单位向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进馆移交单》(附件九),按《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进馆清单》(附件十)中规定的内容向铁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如项目完成信息化工作的可提交电子版。
第八章 铁路建设项目电子档案
第四十六条铁路建设项目归档的最终版电子文件保存格式为符合国家标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采用数字证书进行有效电子签名的PDF或OFD格式文件。电子文件应当满足《GB/T23286.1文献管理长期保存的电子文档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PDF1.4(PDF/A-1)的使用》或《电子文件存储与交换格式 版式文档》(GB/T 33190)的要求。
第四十七条 各参建单位使用数字证书进行有效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四十八条项目电子档案完成整理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对文件信息包进行鉴定和检测,包括准确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及载体外观等内容;鉴定和检测后,由相关责任人确认归档,赋予归档标志。归档标志中应当含有归档责任人、归档时间、文件信息包名称等信息。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广东省委托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代建或运营管理项目,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广东省档案法律法规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按照项目审批权限,由各地级以上铁路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或省委托审批)初步设计的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支线铁路、铁路专用线等项目,其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可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下载:附件1-10.wps
附件1.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一
附件2.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二
附件3.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及分类表
附件4.竣工图章式样,档案章式样
附件5.变更文件与竣工图对照一览表
附件6.卷内目录
附件7.案卷目录
附件8.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申请表
附件9.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进馆移交单
附件10.广东省铁路建设项目进馆清单
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bmwj/gfxwj/content/post_34500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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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是收费的,单位专兼职人员在总部开具介绍信,遵守一事一信一主体,每个调研员可申请领取5张免费介绍信,5张之后每次申请需缴纳综合管理费用100元(2张),同一事件,去不同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每增加一张介绍信加收管理费20元。开具介绍信需邮寄原件的,邮寄费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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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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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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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网网站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并经公安网安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发布及解读行业政策法规,反映行政执法部门的最新动态、重大事件、执法部门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反映人民群众对司法建设的建议性意见,发布最近发生的各类经典案例的相关资讯和经典案例分析,发布日常生活中的案例及解决方法,展示执法部门监督、监管、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成果,提供群众投诉举报服务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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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您所在地有成立地市中心,可以到所在地市中心申请开具;如果没有地市中心,在申报选题详情内容最后注明申请开具介绍信并留下相应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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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申请交通调研员需支付网络平台使用费,地市级1800元/年,省级3600元/年,全国级12000元/年,配套办公用品费300元。运费到付或者顺付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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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信部不审批带全国的网站。我们所有带全国字样的名称前都加了政讯通,意思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交通法制调研工作。网站显示没有全国字样,在文字资料或者口头表述时会有加全国,使用名称都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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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没有强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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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主要业务分为四大部分: 资讯与信息化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相关经济组织发展交通信息化会员为主的网络资讯信息服务,提供资讯发布网站资源200个。同步为交通领域提供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平台,可以实现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沟通交流。 法制与调研业务:依法开展交通领域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公益活动等服务。 舆情与监测业务:面向全国交通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法人单位或组织依法提供网络舆情方面的监测、处理、公关等服务。 行业与发展业务:综合管理与辅助各地市级中心的运营、面向社会提供法制领域的活动策划与企业发展定制服务 同时有互联网开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经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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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没有省中心,只设地市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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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四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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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不属于社团机构,网站中心是网站的名称,工信部批的网站名称带中心,不是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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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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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的文章需要经过审核才可以在网站栏目里正常查看,因周六属于休息日,可能无法及时审核,需工作日上班审核后才可以查看。另外需确认您上传的文章是什么类型的,负面文章不可以发布,文章上传格式或栏目不正确也不会正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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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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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一共有3种。分别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交通内参》编辑部、《交通舆情网》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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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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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不是项目官网,项目官网是项目门户网,核心网站是项目的功能性网站。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项目的项目官网,是这个项目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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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的,咱们的专兼职人员属于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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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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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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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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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我们是采用一个用户名注册并登录,发布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采用一网站发稿多网站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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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是一个联合机构,由多个企事业单位组成,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以独立法人身份开展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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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相关表格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地市中心、推荐单位或推荐人处领取,可以直接在4个项目官网任一网站下载,进入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选择“交通调研员”,打开页面里蓝色字体点击下载即可。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登记表填写规定》。 (如:http://jtdyzx.org.cn/show-12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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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负能量文章发布,如是调研员针对调研事件需要发稿时,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必须有投诉举报材料、投诉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和调研核实证据等,同时提交所要发布的稿件内容,经总部审核通过后,所发稿件必须发稿人确认并签字,总部安排编辑在相关网站发布稿件内容。 转发负能量文章必须来自正规网站(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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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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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开展调研工作需要领取介绍信的,如果所在市的地市级中心没有成立,可以从总部申请,一事一信,总部开具好了之后寄给相应人员。同时,向总部申请介绍信的时候,需在网站上申报相应的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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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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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上传选题被退回有几种情况: (1)重复选题,后者不予审批; (2)选题上传内容格式错误或上传内容不全; (3)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工作区域范围; (4)选题内容超出调研员职权范围; (5)选题详情内容未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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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从北京总部、各地市中心、推荐人、推荐单位处获取纸质表格; 2.进入任一官网→点击“申请加入”栏目→找到对应岗位→下载表格; 3.进入任一公众号→点击“用户中心”栏目→找到申请资料→下载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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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完成北京总部指定的国家重大课题和社会公共选题任务; (2)开展资讯采编、课题调研和法制宣传活动; (3)运用一体化应用平台开展服务的各项公益性、有偿性服务; (4)运用好互联网媒体平台的积极功能,为百姓维权提供合规渠道,监督政府等职能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正义,响应国家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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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网上申报,在总部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登录发布选题; (2)发送短信息 至总部指定号码,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 注:选题重复后者不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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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发布于同类频道或栏目的资讯信息,会在多个网站上共享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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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作区域您自己申请,一般是长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者业务范围,以方便开展工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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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填写调研车牌《申请表》,并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费用是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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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联系的写稿组稿业务所得撰稿费或编辑费,由书写人所有。另外通过联系各类网络会员、网站开发及维护等资讯信息业务服务;舆情监测、危机公关、网络推广、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网络舆情服务,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维权服务、调研活动、市场调查、学术课题等法律咨询服务,联系主题活动或驻外代理机构等都有一定的提成比例。具体收入来源和提成分成比例详见制度规定的业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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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法制调研中心官网和核心主网的人工审核时间一般是一天两次审核,网站站群1-2天审核一次。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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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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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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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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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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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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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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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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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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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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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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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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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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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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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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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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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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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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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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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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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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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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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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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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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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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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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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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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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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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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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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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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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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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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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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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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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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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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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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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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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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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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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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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