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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6月1日起安徽对40项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实行“承诺轻罚”

时间:2022-06-07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人民网合肥5月31日电(韩震震)推行柔性化执法,近日,安徽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探索推行“承诺轻罚”制度,6月1日起,对属于承诺轻罚事项清单内的违法行为,除有规定应给予最高档次处罚的,如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并改正违法行为,按照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最低罚款额度处罚。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推进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近日,安徽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行承诺轻罚制度的通知》,在2021年全面实施轻微免罚和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探索推行“承诺轻罚”制度。

  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安徽梳理编制共计40项的“交通运输高频承诺轻罚事项清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订等情况,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通知,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综合执法机构在执法中,对属于承诺轻罚事项清单内的违法行为,除依据《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应当给予当事人最高档次处罚的以外,如当事人自愿签署《承诺书》并改正违法行为,按照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最低罚款额度处罚。

  同时,依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安徽还研发“承诺轻罚”程序模块,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视频记录,将当事人自愿承诺改正违法行为、签署《承诺书》的相关信息上传至系统。对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再次因同一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在正常处罚裁量基准上提升一个档次处罚。

  据悉,安徽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探索推行“承诺轻罚”制度,已被列入全省2022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相关政策: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推行承诺轻罚制度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xwdt/mtjj/121003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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