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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那曲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2-05-11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招标编号:ZKBHXZZB-202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那曲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已由那曲市交通运输局以那交发﹝2021﹞28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二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2021年那曲市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4387.71万元,涉及那曲市5个县区14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比如县2条农村公路养护,巴青县1条农村公路养护,色尼区7条农村公路养护,聂荣县1条农村公路养护,申扎县3条农村公路养护,累计14条农村公路养护。主要工程内容为整治隐患、新建盖板涵、新建波纹管涵、新建空心板桥、混凝土挡土墙改性沥青面层等(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本次招标项目计划于2022年10月30日前完工。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涵盖的全部工程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二标段:申扎县、色尼区10条公路养护工程。

  2.5 质量要求:本项目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依法注册成立,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满足(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并满足《西藏自治区公路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藏交发〔2021〕293号)文件中关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要求:信用评价为C级的,有效期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D级的三年内不允许在区内参加任何公路建设项目投标及承担项目。

  3.2潜在投标人需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的能力、能够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生产、能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机械租赁费、材料款,方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提供承诺书。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9年1月以来)独立完成过一项或两项累计合同总价在1500万元以上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

  投标人业绩信息需要在省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鉴定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4投标人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证明需要在省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鉴定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且无在岗项目。

  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类),担任过公路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业绩证明需要在省部级交通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并附相关网站证明材料,网上不能查询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鉴定书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且无在岗项目。

  以上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项目总工(以及备选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近6个月)。

  3.5提供企业近三年(2018-2020年度或2019-2021年度,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且具有适应本合同段运营资金的能力。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备选人)、项目总工(及备选人)近3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须查询近3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截图”视为原件。

  3.9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和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10投标人接受和履行保密承诺书相关内容,方可允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4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4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持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同时应该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资质证书查询截图、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所有证明材料和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等(网上查询电子证明材料,不能查询的提供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及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报名)。

  4.3资格审核表、报名表、保密承诺书、评标办法等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招标信息栏中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自行安排,若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其安全责任后果自负。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5月31日10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江冲路)。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那曲市色尼区浙江中路25号

  联系人:龙先生

  电  话:13469478417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世邦首座8楼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15692682874

  

  


原文链接:http://jtt.xizang.gov.cn/zwgk/zbxx/zbgg/202205/t20220505_296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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