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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第二批拟废止省级地方标准意见的通告

时间:2025-10-28     来源: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省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任务,全面掌握标准实施的总体情况、成效和问题,及时清理推广价值不大、实施效果欠佳的标准,省市场监管局对现行有效地方标准进行了梳理,组织对2024年12月31日前发布且现行有效的省级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现拟对481项省级地方标准予以废止,其中:实施情况报告无印证材料107项,实施情况报告印证材料不全307项,实施情况报告起草人签字未提供有效证明,无法推动标准继续实施的47项,实施情况报告未有效盖章15项,实施情况报告格式不规范5项。

  现将第二批拟废止省级地方标准清单向你单位征求意见,请于10月16日前书面反馈,无意见也请书面回复。

  联系人:李昆 师文娟

  联系电话:0351-7680258/7680100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s://scjgj.shanxi.gov.cn/zwgk/jgfl/gstg/202509/t20250930_99698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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