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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津滨拖1”拖带“海河观光趸船3”、“海河观光趸船4”和“宁波道码头”的航行通告

时间:2024-12-07     来源: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相关单位、船舶:

  为保障“津滨拖1”拖带“海河观光趸船3”、“海河观光趸船4”和“宁波道码头”安全作业和过往船舶的航行安全,特此通告:

  一、拖带单位及联系方式

  天津市杨柳青船厂

  联系人:刘永泉,电话:18803377694

  二、拖带时间及航经水域

  12月5日(07:00-15:00)在意风区码头——杨柳青船厂水域使用“津滨拖1”拖带“海河观光趸船3”、“海河观光趸船4”;

  12月6日(07:00-15:00)在意风区码头——杨柳青船厂水域使用“津滨拖1”拖带“宁波道码头”。

  三、拖带船队概况

  被拖物:船名“海河观光趸船3”,船长15.00米、船宽4.00米、型深1.40米;船名“海河观光趸船4”,船长15.00米、船宽4.00米、型深1.40米;船名“宁波道码头”,总长40.00米、船宽6.00米、型深1.20米。

  拖带船舶:船名“津滨拖1”,总长17.98米、最大船宽4.20米、型深1.70米。

  拖带方式:利用拖轮上拖带钩与趸船上的带缆桩绑扎方式拖带,前后两船相距约12米。

  拖带尺度参数:拖带最大总长度70米、最大宽度4.20米、最大型深1.70米。

  四、注意事项

  (一)拖带船队严格遵守相关的海事法律、法规和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提前关注天气、水文变化情况,遇有高水位、急流速、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雷雨、大雾等影响通航安全情形时,应停止作业安全锚泊,并及时向所经水域主管部门报告船舶动态。

      (二)作业期间,拖带船队应按规定显示信号,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履行通航安全保障方案中的保障措施,确保拖带作业安全。

  (三)被拖船舶到达拖带地点后应做好船舶固定和24小时值守工作,确保停靠安全。

  (四)过往船舶应加强与拖带船队联系,加强了望,注意识别,谨慎会让,密切关注拖带船舶动态,尽可能远离拖带船舶航行,以策安全。

  (五)拖带期间发生发现水上交通问题及时向航经水域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听从指挥。

   

   

   

                                 2024年1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s://jtys.tj.gov.cn/ZWXX2900/TZGG2982/202412/t20241205_67980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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