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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创新机制推进船舶污染问题系统彻底整改

时间:2022-04-29     来源: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该市高度重视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长江池州段船舶污水直排和码头接收处置弄虚作假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创新船舶污染治理机制,举一反三推进问题系统彻底整改,成效明显,获得中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肯定。

  立行立改突出问题。聚焦警示片披露问题,从码头、船舶、执法监管等入手,坚持点面结合,狠抓问题整改。针对码头船舶污染交接管理不到位问题,对码头7名负责人开展问责、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向码头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码头停业整顿、未彻底完成整改不得开工生产;加强码头运营管理,增设码头至船舶爬梯,有效解决因来船空载时船体过高导致“边交付生活污水边作业”问题,落实“先交付生活污水后作业”要求,确保船舶生活污水全部收集;针对船舶直排污水、随意倒垃圾问题,及时对涉事船舶实施滞留,调查处理前禁止其擅自离港,并向涉事船舶所属企业发函督办,督促落实船舶污染处理主体责任;针对部门执法监管不够问题,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以案为鉴,强化日常监管,严查违法排污、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不规范等问题。

  完善污染交接制度。为有效堵住“船舶向码头转交生活污水时通过虚假管道和岸边摆拍照片方式上报船舶污水接收完成”的漏洞,在全市码头及移动接收单位安装船舶污染物接收计量装置或称重设备,对所有船舶污染物接收实行精准计量,码头负责对船舶在长江干线船舶水污染物联合监管与服务信息系统(“船E行”APP)上移交的污染物数据进行现场核实,并通过历史移交数据核算移交量,发现移交量不合理,及时通报海事、生态环保等部门,确保污染物应交尽交;建立港航海事智能化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智慧港航”系统),安排专班专人值守在线数据,发现数据异常及时跟踪,发现虚假交付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相关执法部门调查处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船港间船舶污染物交接流程的通告》,明确船方、码头污染物交接流程,同时加强与长江海事部门合作,加密日常巡查频次,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以上联合执法。

  开展专项排查行动。举一反三推动问题彻底整改,印发《关于开展港口码头及移动第三方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联合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全市30家港口企业、82个生产泊位和6家移动第三方接收单位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维护及运行情况,排查并整改污染物排放计量装置、称重设备缺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97个;持续开展船舶水污染“零排放”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长江池州段船舶生活污水直排、未按规定交付船舶垃圾等行为,重点查处杜绝虚假移交行为。

  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建立健全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工作分片包保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印发实施《池州市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制度》《池州市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由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片区船舶污染治理,形成监管工作合力;建立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工作“黑名单”制度,将违规排放污水船舶纳入“黑名单”,禁止相关船舶在辖区港区作业,倒逼企业落实船舶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原文链接:https://jtt.ah.gov.cn/public/21701/1209512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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