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九评”出行新业态
时间:2018-12-26 来源: 作者:近期,交通运输部官方公众号连续发布九篇评论文章,对交通运输新业态连续喊话。九篇评论显然是经过精心策划,切中当前出行行业新业态的诸多问题。后续交通运输部是否会出台更明确的出行新政,值得关注。现将九文整理如下:
一评:运输市场要公平竞争
近期,网约车市场硝烟再起,一批“互联网巨头”高调进入网约车市场,给乘客出行带来更多选择的同时,过度补贴竞争、非法营运等市场乱象也随之而来,不仅对公平竞争的运输市场秩序带来了损害,也势必会对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带来损害。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市场机制高效运行的重要基础。企业首先要自律,无论是新的进入者,还是老的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永远都是前提,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根本保证,任何企业都不能触及扰乱市场秩序、维护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底线。形成公平竞争的环境,是网约车加快发展、实现繁荣的有效手段,最终目的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网约车市场前期发展实践已经证明,高额补贴并不可持续,通过低价倾销“抢占市场”结果也只能是“寅吃卯粮”,自身背负沉重的负担,不利于企业和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良好的市场环境有赖于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市场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是政府的职责所在。必须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及时研究新经济领域市场监管问题,不断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强化监管手段,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同时,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引导公众参与监督,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
总之,只有加快建立并维护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市场竞争秩序,才能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才是让百姓出行更加安全、舒适、便捷,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根本路径。
二评:网约车发展要“脱虚向实”
近年来,滴滴、美团、携程、高德等一批互联网企业进入交通运输行业,推动“互联网+”交通运输发展,促进新老业态融合发展,为用户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但最近网约车行业在部分城市再度开始了“烧钱大战”,客货运输服务与互联网技术融合后的新业态成为多方资本的角力场。一些企业用投资人的钱以低成本、低价格为竞争武器,提供高额的补贴,不管车辆、驾驶员有无运输资质,甚至“马甲车”也上了平台,运输服务体验不断下降,个性交通出行比例短时间内出现明显增加,一些特大城市交通拥堵进一步加剧。
这些乱象不由得令人担心网约车行业开始“脱实向虚”。这个“虚”一方面是指“虚拟”,网约车的资本竞赛使得行业不聚焦于服务质量和安全运营,而是以资本所关心的交易量和估值为目标;另一方面是指“虚假”或者叫“泡沫”,这种依靠资本刺激出来的交通需求不是真正的需求,泡沫破裂后的供给也将严重过剩,特别是那些“以租代购”盲目进入行业的驾驶员在资本退潮后将面临巨大的损失,势必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最后各路投资者恐怕也会“竹篮打水一场空”。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明确指出,网约车是出租汽车服务的一种新型服务方式。网约车是出租汽车服务方式的创新,是依托“人、车、路”等基本生产要素,为人民群众和社会提供出行服务的实体经济,必须“脱虚向实”。这既需要投资人和行业企业认识到“脱实向虚”的巨大危害,主动合规经营、理性竞争,也需要执法部门依法监管,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规范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评:“烧钱大战”不可持续
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俗称“网约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等新业态蓬勃发展。近期,这些新业态又再次“抢眼”,各路资本纷纷投向这一交通出行领域。不同专业投资机构、互联网巨头、金融机构、主权基金及相关实业集团各显神通,利用强大的资本支撑力,在网约车、共享单车等领域,都在使用“烧钱”补贴方式。
“烧钱”补贴烧出了短时的市场份额,也烧掉了长期的市场公平与底线。近年来,网约车、共享单车领域时有出现以补贴为手段的营销方式,这样以低价为手段抢占市场份额的方式也是一种不计成本、争夺一时“数字”份额的方式。实际上,“烧钱”补贴是一些平台公司无视法规、无视市场秩序的行为。有的平台公司甚至利用“烧钱”补贴吸引周边城市“黑车”大举进攻,明目张胆地从事非法运营,这不仅损害了合法合规从业人员的权益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也对整个互联网出行市场造成了严重破坏。
“烧钱”大战是短视行为。短期看来,以“烧钱”补贴的方式鼓励人民群众选择某一家的互联网平台服务,看上去是平台公司抢占了市场份额,人民群众获得了“优惠”。但长期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有享受到的“免单”服务,是以牺牲长远利益为代价。这样低价倾销式地抢占用户,是对交通出行需求的扭曲,造成了市场环境的混乱,在高额补贴的刺激下,滋生了司机刷单、中途退单、“马甲”车经营等不规范现象,而不安全、低质量的服务最终均由人民群众来承担。
“烧钱”大战烧掉的是社会责任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味以“资本为王”,那互联网出行领域将会是一场永无止境的战争。强者恒强、弱者愈弱的局面不仅造成市场发展难以持续,也有违公平正义。真正以建立平等有序的市场秩序为出发点,才能使这个新兴市场健康持久的发展下去。各大平台公司应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提高人民群众出行服务体验,以人民群众需求为根本,不断创新经营模式,完善运营管理方式,提供更加精细化的服务体验。
总之,“烧钱大战”是不可持续的。唯有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促进,兼顾效率和公平原则,才会迎来“互联网+”交通的健康蓬勃发展新格局,真正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出行中享受到智慧交通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评:诚信经营方能行稳致远
共享单车押金难退,同一段路程、同一款网约车但打车软件对不同用户的报价却不一样,老用户比新用户价格还要高,“大数据杀熟”成为网络热词……近期,交通运输新业态屡屡爆出失信问题,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阻碍了交通运输新业态自身的健康发展。
人无信不立,企业无信不兴。回望古今中外的企业兴衰,真正能够长盛不衰的成功企业无不是依靠“信”字立身,无不源于诚信经营而赢得市场。唯有诚信经营,才能真正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才能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从而在更长远的时间跨度上获得利润。
以互联网为依托,交通运输行业涌现出的新业态企业不是天外来客。在市场经济一次又一次大浪淘沙的洗牌中,这些企业最终是凤凰涅槃,还是横冲直撞成为“一地鸡毛”,诚信至关重要。正所谓大道至简,只有坚守诚信经营、以诚待客,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为根本目的,不断精益求精提升服务,企业才能真正做大做强,才能行稳致远。这是市场经济的大逻辑、硬道理。
营造诚信的市场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必须履职尽责,既要大力表彰诚信企业,也要对失信企业“该出手时就出手”,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防止劣币驱逐良币。消费者要擦亮眼睛,学会“有态度地消费”,用脑思考、用脚投票,坚决对不诚信的企业说不。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企业不诚信的行为,形成让失信者无立锥之地的社会氛围。当然更重要的是,企业自身应该具备长远的战略眼光和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讲诚信守承诺,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互联网优势转化为运输服务优势和市场竞争优势,才能获得人民群众持久的支持而不是短暂的点赞,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五评:交通运输新业态不是“法外之地”
随着移动通信和互联网技术加快普及和飞速发展,传统交通运输与互联网相结合的行业新业态蓬勃发展。网约车、共享单车等往来穿梭于城市的大街小巷,“从门到门”“一键支付,一条龙服务”等成为交通运输服务“标配”。在新业态发展的过程中,“烧钱大战”风起云涌,押金难退、管理失序、安全堪忧等问题时有发生。交通运输新业态在一阵阵叫好声中,一个个问题也浮上水面。
正如每一枚硬币都有它的正反两面,每一个新生事物都有其利弊两端,交通运输新业态也不例外。我们要做的,就是要尽可能发挥其有利的一面,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服务;尽可能扬弃其无序发展、野蛮生长等消极因素,促进其可持续健康成长。
有观点认为,交通运输新业态是“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交通运输行业的创造,法律应当慎入,管理应当宽松,以免抑制新业态的发展。这种看法不仅有害,而且无益于交通运输新业态健康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互联网‘新疆域’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包容审慎“不是放任不管”。实现交通运输新业态科学健康发展,同样不能仅仅依靠市场的力量。因为市场也有失灵之处,它不仅仅存在“优胜劣汰”效应,也存在“劣币驱逐良币”、恶性竞争、大数据“杀熟”等弊端。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交通运输新业态必须依法治理,运行在法治轨道上,不能也不应成为“法外之地”。因此,充分发挥新业态积极作用,关键在于“游戏规则”的普遍适用,关键在于监管的刚性运用。对于交通运输监管部门来说,就是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监管创新。对新业态既要有兼包并蓄的宽容胸怀,也要有一视同仁的刚性监管。业态模式不论新旧,发展平台不论线上线下,监管的标准和力度必须相同,监管的漏洞必须堵上。对于企业来说,新业态不是“法外之地”,不能以为自己“大而不能倒、大而不能管”,而选择性执行法律规章甚至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监管;特别是大企业更要在经营过程中做创新发展的表率,做遵章守法的表率,做引领行业新风正气的表率,切实加强自律,实现良性发展。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在享受新业态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要清楚物有所值的道理。贪图一时的超值,可能带来的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风险。
总而言之,毫无底线的“包容”只能变成“潘多拉魔盒”,最终伤害的是包括投资机构、运营团队、平台企业在内的新业态命运共同体中的所有各方。只有充分依靠法治的力量,确保新业态始终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活动,避免出现“治外法权”,才能协调处理好监管者、消费者和经营者、投资者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取得最大公约数;才能使交通运输新业态在更好地服务国计民生的过程中体现自身价值,实现更大发展。
六评:包容审慎监管不是放任不管
近年来,运输服务业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催生了网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新业态新模式,也促进了运输服务市场蓬勃发展。对这些新业态,应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鼓励并规范其发展,但当前也确有一些经营者目无法纪,打着“包容审慎”“创新”“共享经济”等旗号,不断冲击守法经营、公平竞争和乘客安全的底线。这些也与个别行业管理部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监管不作为有很大关系,由此也导致一些违法违规的经营者更加肆无忌惮。
对这些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应当坚持“包容审慎”的原则。一方面,对新业态的出现,应尽量秉持包容的态度,不能“一禁了之”,要鼓励创新,不能一上来就“管死”;另一方面,包容审慎不是迁就,更不是放任不管,必须守住底线,有度有效监管的责任比过去更重了,也更需要监管者的智慧。如果在是非对错问题上装聋作哑,对知法犯法者视而不见,那就不是“包容”而是“纵容”,不是“审慎”而是“放任”。运输服务行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如果对运输服务新业态的监管服务跟不上,不能守住安全与公平的底线,“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效应就会放大,最终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因此,对待新业态健康发展、特别是涉及运输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的原则问题,行业管理部门在包容的同时,更要依法依规审慎监管,而不能放任不管。
“包容审慎”监管要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一方面,要坚持底线思维,依法规范经营者行为,对那些以“包容”为名,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而阻碍行业健康发展的,要严加惩罚、踢出市场,以儆效尤。另一方面,要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服务水平,鼓励真正的创新发展,营造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七评:互联网交通运输企业切莫“店大欺客”
当前,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快速发展,市场格局不断变化。一些互联网交通运输企业在巨额资本的推动下,形成了在市场中的优势地位,有形成垄断的趋势。资本寻求更高的市场份额,追求投资回报的最大化,本无可厚非。但是一些企业一有了优势,就不思改进产品和服务体验,而是“店大欺客”、任性而为,采用加价、“大数据杀熟”等手段“薅用户羊毛”,一旦形成“一家独大”,恐怕将更是变本加厉了。
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对企业的垄断行为都会是当头棒喝。“一家独大”的企业往往会缺乏改善经营行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弱化市场竞争,排斥、限制竞争,扰乱竞争秩序,同时也将大大降低行业的创新意愿,抑制创新活力。这些,都将由消费者来“买单”,最终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如果企业追求垄断利润,实施影响公平竞争、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必须要坚决遏制。
网约车等交通运输新业态,是信息技术创新驱动的新业态,必须遵循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政府部门必须要着眼长远,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培育公平的市场环境,鼓励更多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进入,推动行业发展;同时也要加强市场监管,不断完善市场竞争规则,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避免因个别企业垄断行为阻碍行业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更多选择,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八评:不要把约谈当“耳旁风”
今年以来,互联网交通运输企业被“约谈”的消息频频见诸报端。目前已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的省级或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就网约车企业非法营运、扰乱市场秩序、运营安全、信息安全等突出问题约谈了有关企业,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然而,部分网约车平台公司在被约谈时,态度很诚恳,承诺很到位,但约谈后,就将承诺抛之耳后,继续我行我素,视约谈为“耳旁风”。甚至有的企业被多次约谈,却仍置若罔闻,违规变本加厉,毫无诚信可言。这种“说一套、做一套”的做法,折射的是公司对依法经营的漠视和侥幸心态,损伤的是公司的信誉和投资人的信赖,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
约谈是管理部门指导企业规范经营、改善服务、守住底线的重要举措。约谈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沟通提醒,督促企业自觉承担起企业主体责任和必要的社会责任,规范自身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被约谈的企业要正视约谈、重视约谈,不要把约谈当“耳旁风”,不要把法规规定当成“稻草人”。要从自身问题着眼,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守住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底线,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管理部门要继续坚持约谈制度,探索由交通运输部门单独约谈向多部门联合约谈、由一地单独约谈向多个城市联合约谈转变,提升约谈的威慑力和执行力。针对“屡谈不改”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严格依法加大加重处罚力度,公开曝光企业违法违规事实、企业承诺及处罚情况,引入社会力量共同监督,确保约谈成果落地,保证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满意出行。
九评: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交通运输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鼓励和发展新业态的初衷是激发市场活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行需求。而一些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发展壮大之后,不是将必要的社会责任扛在肩上,而是挖空心思的侵害司机和乘客利益。这些企业仅仅将网约车作为增加“流量”和“估值”的工具,没有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放在心上,只顾看投资人的脸色,不考虑乘客的感受与体验,也不考虑司机的客观需要。
网约车企业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必须要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检验网约车发展的标准不是“流量”或“估值”,而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乘客和司机是网约车企业的“衣食父母”,是其走远做强的“资本”,正是他们的选择撑起了企业的“流量估值”和持续发展。如果没有乘客和司机的选择,再大的网约车平台终将会轰然倒塌。
合力促发展。政府必须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鼓励创新,守住底线,统筹新老业态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用市场的力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的交通运输服务。企业必须要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依规经营,公平有序竞争,努力提升服务,让乘客出行更安全便捷,让司机工作更有尊严,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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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前期发布的文章都需要审核,主要审核文章内容和格式。经过前期测试文章发布没有任何问题,可升成自动审核,随时发布系统按要求随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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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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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是依法依规开展互联网信息经营活动、法律咨询活动和正常民事代理活动,是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也是有义务遵守的规则。目前,中心受理的案件,90%政府都及时给予了书面或者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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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首先需要将电子版材料整理好发送到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官方微信上ZXT-qgjtfzdyzx。同时写一封求助信或举报信,信里的内容要包含:你是谁、你要投诉谁、按照时间线索叙述发生了什么事、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您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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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与交通运输没有关联,之所以官网上会出现交通部的窗口 ,只是为了方便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查询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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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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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安全调研网不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官网,是中心其中的一个核心网站。核心网站是中心的功能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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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的双百网站是按不同的行业、不同功能分类,同一类别的网站由一个后台控制,方便操作和管理。同一类别里相同功能栏目会重复出现,特殊的网站,网站栏目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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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是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的核心网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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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需要先填写《删稿申请表》将填好后发送到网站底部邮箱进行删稿申请,同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证明身份的文件,并保证全部真实且合法获得,申请内容填写不完整视为无效,如是转载请提供源网站已删除的证明。中心审核后会将审核结果回复到其指定的电子邮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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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网站备案手续齐全的正规网站的新闻资讯类文章可转发,贴吧、论坛、博客类不行。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经过单位调研核实,有相应的资料,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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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收费,成为了我们的交通信息员,可以不限时、不限量的发布正能量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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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利用行业百网站群,为企事业机关单位或其他组织、个人进行正能量宣传,发布涉及政策法规、XX动态、法制监察、监督调查、执法在线、内参纪要等方面的最新法制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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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特约编辑岗位可以对外进行有偿服务业务,按规定收费,详见《全国统一网络业务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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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通过提供舆情监测、危机公关、不良稿件及信息处理等服务,收取网络舆情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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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等各类兼职人员,我单位不提供薪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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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主要是承担交通运输相关的政策法规、执法司法、焦点问题、学术理论等方面的课题调研、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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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舆情监测员主要工作是有效应用政务、行业双百网站群和分析工具,对网络舆情进行有效监测、监控、公关、管理、分析应对和进行有效的舆情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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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最好是提供蓝底一寸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提供电子版是为了制作工作证件用,纸质扫描后不是很清晰,做证件照效果不好,如果实在不能提供就寄纸质版的,我们扫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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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运输信息员的主要工作是采集、编发各类交通运输领域的资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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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调研员主要负责调查、研究和分析交通法律问题,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并提出建议和意见;而市场监督员主要负责监督和检查行政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和法规,发现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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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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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很抱歉现在网站上还无法提供所有证件模板的查询服务,这是官网待完善的内容之一。现在查询可以采用加微信(ZXT-qgjtfzdyzx),发您需要了解的证件样子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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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调研员在所有岗位中,权限最高,业务范围最广,也是综合能力要求最高的岗位。调研员可以依法依规,针对个案进行调研,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有权申请向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及涉事企事业单位发送调研函,协查函,函件由北京总部代发,前提是调研选题经查事实清晰、证据充分,总部予以立案。调研员可对外提供互联网全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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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对不起!我们不提供您需要的查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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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我们不是政府部门,我们单位是全国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可以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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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宣传推广党和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项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及政府交通运输资讯;积极采集发布各类交通领域的政策法规、行业信息、各地动态等各方面信息资讯,涉及法制、社会、民生、执法等相关资讯均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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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在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调研中心、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舆情监测中心和政讯通·全国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官网上政务百网和行业百网的栏目可以打开查看具体的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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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任何人员,不可以将负面文章的直接发布,负能量的文章发布,必须是在经过单位调研核实,且相关资料和手续齐全,并符合单位工作范围等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发布。文章发布是由总部安排编辑人员发布,调研员不能直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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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平台由4个官网和政务、行业独立域名网站各100个组成,共204个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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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运输相关政策法规与交通领域工作,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基本的网络操作,能合理运用互联网信息网络平台的各类资源;了解、关注交通运输行业,年龄在25-6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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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有意从事交通运输公益性工作,熟悉我国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政策,五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熟悉调研工作,熟悉网络基本操作,年龄在25-65之间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有过执法或者公检法行业相关从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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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4个不同的项目官网承担不同的网站功能,对应着4个业务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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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百网站群包含核心网站,核心网站为政讯通专兼职工作人员提供特殊业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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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项目主要是发展行业资讯细分类网站,做的是行业市场细分和话语权平台,以网站站群模式增强项目市场竞争力的同时,给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网站平台,尽量满足用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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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交通内参》的主管单位是北京政讯通网络传媒中心,我单位从事的是交通运输领域调研活动,不是新闻媒体,没有记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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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核心网站主要是项目业务执行使用的网站,运用于证件、介绍信、核实函、信封稿件便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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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按相关规定:如政治水平、法律法规意识、学历专业、业务水平、工作经验、工作态度、调研年限、社会责任感、工作绩效等,考评调研员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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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依据具体情况。如果您是我们的中心会员,那您发布文章是免费的。会员有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可以不限时、不限量发布正面宣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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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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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去工信部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和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中查询,项目官网的备案号在网页的尾部有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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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您好,调研员申请需提交:岗位登记表及承诺保证书,无违法犯罪证明(由居住地或者户籍派出所开具),身份证复印件2份、一寸蓝底免冠彩照3张(同时附电子照片1份)、个人简历1份及相关学历或岗位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 申请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总部,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联系邮箱:qgfzdyzx@163.com,联系 Q Q:3206414697、1224368922,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建国门内大街26号 新闻大厦5层,邮编:1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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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需要您先按照我们单位的投诉程序操作,我们在收到您的投诉材料后根据案情情况给予您是否受理的意见。 投诉信的要求:收文单位:全国交通运输资讯发布中心;当事人身份(您是谁)、被投诉方(我要投诉谁)、按时间顺序写案件的经过,要求叙述清楚明了,现有证据内容,投诉诉求,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如果本案申请人超过15位申请人需要有所有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同时附上案件现有证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公告、判决书等),所有上述材料寄至北京总部,我们核查后会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