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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珠海市东部龙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龙光228”油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时间:2023-04-04     来源: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作者:佚名

  粤交水〔2023〕13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珠海市东部龙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龙光228”油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珠海市东部龙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龙光228”船继续航行港澳航线的申请》收悉。2018年“龙光228”油船经我厅批准航行港澳航线(粤交水〔2018〕277号),2023年3月31日到期。经研究,现同意你司所属的“龙光228”油船(总吨位829,净吨位464,载货量920吨,主机功率2×300KW)继续航行广东省各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航线成品油运输(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止。船舶航行有效期内应保持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有效,若上述企业经营资质证书和船舶有关证书失效,本批文自动失效。

  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经营期间,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运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30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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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td.gd.gov.cn/zcwj_n/xkgg/content/post_41460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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