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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随手拍”举报的交通违法已查处

时间:2022-11-01     来源: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作者:佚名

  市民通过“随手拍”等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北京交警一直高度重视并持续处理中......

  一、未按照指示交通标线指示行驶

  10月17日,有网友反映,在东二环朝阳门桥上,一车辆占用右转车道直行。

  接到举报后,东城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0月18日,因驾驶机动车未按照指示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张某被东城交通支队东单大队处以罚款100元。

  

  二、逆向行驶

  10月9日,有网友反映,在达德南一路到青年路路口,一车辆占用对向车道逆行左转。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因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李某洋被朝阳交通支队双桥大队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三、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10月21日,有网友反映,在莲花池东路西向东方向,西客站北广场附近路段,一车辆轧实线变道。

  接到举报后,丰台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当日,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张某军被丰台交通支队西站大队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四、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10月13日,有网友反映,在房山区长于大街一车辆在直行车道闯红灯左转。

  接到举报后,房山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0月18日,因未按照指示交通标线指示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刘某被房山交通支队良乡大队合并处以罚款300元,驾驶证记6分。

  

  五、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10月20日,有网友反映,在通州区邓家窑桥滨榆东路,一车辆在直行车道左转。

  接到举报后,通州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0月22日,因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驾驶人石某被通州交通支队潞河大队处以罚款100元。

  

  六、逆向行驶

  有网友反映,10月9日在首都机场辅路与北皋街交叉路口附近路段,一车辆跨黄实线占用对向车道逆行。

  接到举报后,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核查工作。10月11日,因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驾驶人高某红被朝阳交通支队机场大队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投诉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保证安全、合法,正当行使投诉交通违法行为的权利。市民群众可以选择“微信小程序”、“北京交警APP”、“北京通APP”任一方式登陆“随手拍”平台进行违法行为的举报。


原文链接:http://jtgl.beijing.gov.cn/jgj/jgxx/94246/qxdt/325972400/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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